陶醫生事件聯航到底錯在哪裡
聯航為了讓四個機組人員登機,啟動超賣處理程序企圖把四個已經入座的客人趕下飛機。陶醫生就是已經入座的四人之一。但是陶醫生拒絕下機,於是聯航管理方叫來芝加哥航警暴力拖陶醫生下機,造成陶醫生滿臉是血,牙齒,鼻子,頭部嚴重受傷。
事情發生後,部分航空業者和旅遊業者表示,聯航在整個事情中處理中並無違法,是旅客對航空法認識不足和機票合同了解有限,才導致悲劇發生。持這種觀點者認為,航空公司超額售票是聯邦航空法所允許,因超額售票或機組人員因公臨時搭乘飛機而要求乘客自願放棄座位並獲得補償的情況,不僅合法,也是美國航空業的慣例。在不自願但是被抽中的情況下,乘客有義務一定要配合。
也有人認為,航空公司錯在過份暴力。如果在陶醫生不受傷的條件下,把陶醫生抬下飛機就行了。
其實上述兩種觀點都是極端錯誤的。
那麼,陶醫生事件中,聯航到底錯在哪裡呢?聯航錯在啟動超賣補救程序!
聯航的四個機組人員要登機的時候,所有的客人都已登機落座。這時把四個機組人員的出現解釋成超賣的結果是違章的。超賣是在不知道有多少人不來的情況下的一種策略。多少人不來對航空公司來講是隨機事件。但是,四個機組人員來到登機口的時候,已經沒有隨機因素了。所有的客人一人一座,這四個機組人員拿不到帶有座位的登記牌,所以四個機組人員的到來不是超賣的結果。有人說,這四個機組人員可以解釋成事先預定了座位。但是這種解釋也是錯誤的。如果四個機組人員確實事先預定了,聯航一定會把他們的座位定義成鐵座,不會把帶有鐵座的登機牌發給客人,這四個機組人員,無論什麼時候登機,都有給他們保留的座位。
事實是這架航班在最後一分鐘才知道,有四個機組人員要乘坐這架飛機,所有的登機牌都已經發給乘客了。這是聯航管理的失誤。本來是聯航管理的失誤,聯航卻要啟動超賣補救程序來補救是錯上加錯。
這時,正確的做法是與客人談判,給予賠償讓客人自願下機。如果沒人自願下機,聯航應該履行合同,把客人運載到目的地。這是契約精神。
有人說,機長是執法者,機長讓你下機,你就得下機。機長是執法者,但是合同里只說機長只能讓行為不檢點的客人下機,陶醫生沒有行為不檢點。陶醫生第二天還有與病人的約定,堅持赴約也是契約精神。所以陶醫生拒絕下機,沒有任何錯誤。
如果已經入座的客人行為不檢點,機長有權叫來警察把客人拖下飛機。即使使用了一定程度的暴力,也沒有問題。陶醫生事件的關鍵點不是暴力。陶醫生事件的關鍵點是聯航違約,錯誤地啟動超賣補償程序。即便是不用暴力,語言命令陶醫生下機也是錯誤的。使用了暴力就是錯上加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