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出风头,喜欢被民众,特别是女学生女粉丝崇拜着最好献身。
列宁是个禽兽,得梅毒死的。
孙中山喜欢嫖娼,得过性病,娶好几个老婆,朋友女儿都不放过,算是人渣了。
毛主席也热衷于学生运动,一路干革命,一路干女人,烈士的女儿都不放过,干完还要致人于死地,肯定也算人渣了。
闻一多喜欢勾引女学生,在昆明西南联大的时候,和别的老师为日女学生争锋吃醋几乎动手,估计丫站在台上演讲,慷概激昂时心里想的是女学生肯定很崇拜他,垃圾一个,留学垃圾,也是学不下去换专业的货。
柴玲长得极其普通,但六四学生运动时风头出尽,读大学就流产四次,还在美国人面前谴责是中共逼的。
王丹不是很淫荡,所以他六四中期都对学生运动没兴趣了,已经回学校拿着饭盒打饭,最后又被学生推出去,有点黎元洪被当兵的逼着起义当革命领袖的感觉。
刘晓波性欲很强烈,喜欢出风头,喜欢被女粉丝崇拜,他自己在《末日幸存者的独白》中反省道:“陶力,我的前妻,我儿子刘陶的母亲,无论是在我们没有离婚时,还是在我们离婚时,我都对不起她。除了我放荡的生活给予她心灵上、身体上的痛苦和绝望之外,我参与“八九抗议运动”的风风雨雨,也始终令她悬着心;在惊吓中度过了我回国后的日日夜夜。
不管“八九抗议运动”的结果多么惨烈,不管我因此受了多少磨难,统统与陶力无关,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是我自己要回国、要投入、要绝食。我在外面风风火火,有刺激、有观众、有名声,即使受难也不会白付代价,即使死了也只能自己负责。而她呢?她得到的是什么呢?除了痛苦、惊吓、焦虑、揪心,除了疾病的折磨、抚养孩子的艰辛、卧床两年和病魔搏斗之外,她一无所得。当我在“八九抗议运动”中面对欢呼的人群时,我从未想到她和孩子;当我面对成群记者、闪光灯,自我感觉良好地讨论时事时,我从未想到过她的痛苦;当我在广场上和其他女人调情时,更没有想到过她那受过多次伤害的心灵还在滴血。因此,陶力与我离婚,无论在什么时侯、什么情况下都是理由充足的。象我这样生性放荡而又贪恋社会功名的人,根本就不配有家庭、不配做一个负责的丈夫和父亲,不配得到陶力的爱。”
现在我看这些学生运动,从五四开始,到六四,都是鸡巴惹的货,无处发泄的青春,越丑越需要释放,越丑越需要崇拜,组织同学搞游行示威,即叛逆又很酷,可以弥补长得丑的缺点。香港的黄之蜂就很丑,非常丑,尖嘴猴腮的,正常学校里,只能是一根爱情屌丝,没有女同学会多看他一眼,所以他热衷于港独运动,披着民主自由的袈裟,丑陋的脑袋瓜也能绽放出迷人的圣光。
当学生运动领袖,不过是爱情屌丝逆袭的捷径。
我认为必须立法禁止学生游行示威参加政治运动,因为他们懂个球,就是荷尔蒙的发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