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最稀飯的網友就是小直。論機靈勁兒比老帽那頭髒豬強多了。三兩下就轉移了目標。
自從一位網友正確提出“剽竊是很嚴重的指控”,小直扒竊一事,就等於立案了。有公訴方(檢察官老核魚),有被告(嫌犯小直),各網友就是陪審團。陪審員本着對小直負責的精神,舉證的舉證,質證的質證,有攻有防。已經自發開始了模擬法庭啦。
小直號稱對美國法律有研究,但這次表現不好哇。對於公訴人的起訴,到現在還沒ENTER一個PLEA。沒PLEA怎麼玩啊?或PLEA有罪,或無罪,或者NO CONTEST,總歸要有個PLEA審案才能繼續。小直是自辯,還是請老皮和小陳做律師?也沒確認。精通法律的小直在爪子(做啥子)嘛?
小直面對指控,就是不回答是有罪還是沒罪。而是東扯西拉。一會說陪審員A某次拼錯一個英文單字,一會又指責陪審員D某次開車超速,又又一會,指責隨陪審員跟公訴人過去有過口角,麻的這些雞毛蒜皮跟案子有毛的關係嗎?
小直再不回答,就按認罪處理。小直哇,本案審的是扒竊,是刑事罪。不是誰十年前拼錯一個單字,或者零加一的因式分解,那些都不是罪,OK?咱們走的是美國的法治程序,絕不冤枉你。記得我問你為何扒竊人家演奏的吉他,眾人誇你,老核魚當場質問你,你為何不澄清。你說這是因為你沒來得及回答。這就是很好的辯護啊。你怕什麼?認為無罪就說理直氣壯PLEA無罪。東扯西拉顯得心虛,對你反而不利,對麼?
ENTER PLEA之後,還會走PLEA BARGIN 的程序,你機會多得是。這麼躲躲閃閃,對得起自發為你辯護的眾女神莫?阿拉話說到了,農要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