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案结案吧 |
送交者: suibian2009 2017年07月23日12:24:07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
小直剽窃,经老核鱼发起公诉,提供证供,双方质证,完全公正地走完了全程。小直没有提出无罪plea,by default 这是默认罪名。既然如此,罪名成立。本案审结。 这个案子的实际意义在于澄清了什么是剽窃,怎样确认剽窃行为。剽窃在美国是刑事罪。这点很清楚。在所有的辩护中,没任何一人,包括小直,认为剽窃无罪。最高的辩护来自小陈,也不过是说到小直剽窃不能算剽窃,因为他有其它的目的。这能成立吗?这个辩护要能成立,那小偷也可用“我偷钱是为了帮苦主减少花钱的负担,替他分忧”而脱罪了。 次高的辩护来自老皮,说论坛这个破地方无所谓剽窃。老皮学佛之后想法太古怪了。在贫民区偷是偷,在富人区偷就不是偷?法律可不这看。偷就是偷,在哪偷都同罪。所以这个辩护也不成立。 至于刑罚,虚拟民众法庭执行力不大,只能给罪犯记上一笔账:丫是个被虚拟法庭convicted的剽窃犯。今后任何网友说他剽窃过,都是事实陈述而非诬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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