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鷹能吃到一定數量的麻雀,麻雀也允許老鷹吃掉部分的他們,而且不以老鷹的存在而絕種
這個就叫做:生存適者也就是說:老鷹天生就能生存,而且以捕獲一定數量的麻雀為生存的
條件之一,這個能力是天定的,也就是基因密碼編好的,是不會改變的,其能力是不以麻雀的
變化為基礎的,也就是說麻雀無論是什麼顏色,保護色如何,與老鷹吃他們而生存的能力無關
而且,老鷹也不以麻雀為唯一的食物來源,這個就是自然設計的冗餘部分:比如現在校園裡面的
橡樹子就滿地都是,松鼠根本吃不完,而且不同品種的橡樹子成熟的時間都有區別而麻雀呢,
也因為其保護色以及生育率的方式,雖然必須被老鷹吃掉一部分,但不會有生存和適應的問題也
就是說:麻雀的適應環境的能力也是基因編碼好的,是與老鷹的基因沒有直接關係的當然,從
創造論的角度,所有物種都使用相同的編碼機制,但相互的基因編碼預訂性是創造者書寫預先
規定好的也就是說老鷹和麻雀的存在,是相互保障的,不會改變的,這個也叫食物戀和天敵網,
其作用還有維護老鷹和麻雀本身物種優良品性的作用,也叫做生存壓力。所以,達爾文同學把
生存壓力誤解為生存決定力了,完全是一種非理性的思考。
那麼,如果回顧地球化石記錄我們就發現,哺乳動物是在恐龍消失後僅僅數千年的時間就
迅速繁衍的,所以,必須是在恐龍的生存壓力下,哺乳動物以小數量但完整品系的方式存在的:
也就是說,物種的方式只是個體數量上的改變以及類似姚明姚小明這樣的EPI改變--其
速度可以在數千內完成,而不是所謂的進化出新物種--因為不符合化石的記載。在
恐龍消失前因為哺乳動物無法存在大量滅絕或者個體事件的化石--大多被恐龍吃了,從而無法觀察到這些哺乳動物完整的化石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