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參議院司法委員會2018年9月28日的聽證不是判案——Ford 教授及其律師至今不曾向任何一級法庭提出“控罪”——而是審查 Kavanaugh 法官是否具備充任終身大法官的資格和素養。這一點在 Ford 教授的作證開始之前即由參議員 Feinstein 明確指出,兩黨委員各無異議。對某些人來說,這也許不好理解。但對全美律師協會和上千名法學教授(觀看聽證後公開致信參議院,要求不確認對 Kavanaugh 的大法官任命,認為其不適合主持任何一級法庭)來說,看來它很容易理解。可見其意義超出個人罪案,也超出兩黨爭鬥。
Ford 教授走到全國公眾面前來說出個人經歷,得不到任何可以想像到的個人好處,只是犧牲自己生活的平靜。因此,質疑她的動機,沒人說得出口,包括 Trump 總統和他的白宮。但 Trump 總統確實大開其口,公開嘲弄 Ford 教授不能說清個人經歷發生的具體日期和前後一切細節,暗示其說為不可信。網間也有人說,沒有日期和一五一十的來龍去脈,那就可能只是出於她的想像。這一說可有些霸道氣味。
回想一下,自己十五之年前後可有過什麼印像深刻的事? 如果記得,是否能還原完整過程? 我還真能說出一件。
初中時候,在班裡擔任過團支書的同學托另一位同班團員給我一紙短信,信中表達了他對我不追求進步(不靠攏組織)的批評態度,也解釋了因聽說我是什麼什麼家庭出身,於是“就更看不起你了”。
這樣的事,幾十年沒忘記,不可怪吧? 我至今記得信中這一句話,因為它啟動了我對自己家庭出身的好奇(只因自己原來不敏,並無奧秘可言),以至為此問過父母。可是,要憶起這信的全部來由,那是怎麼也辦不到了。例如,他對我政治上的進步有過關心,可見是原曾“談得來”? 可是,每天出入同一教室,為何不再交言,卻由別人傳信,彼此發生過什麼“過節兒”? 我接到信的時間,究竟是初二還是初三那年? 試從當時政治氣氛(後來是運動形勢)和彼此個人遭際的變化過程回想,竟想不起它跟哪一段最能貼合。
我對寫信的人一直沒有記恨。八十年代後半的某一年(又是一個記不清具體時間),我在上班處樓門口小立,看到寬寬的樓梯上有兩個人,不是本單位的,正說着話慢慢走將上去,其中一個手裡拿個小樹枝樣的東西款款抽打樓梯的扶手。我猛一下覺得那就是他,想張口叫,又感覺太突兀,太不自然,終於錯過了。後來得知,他和我分別所在的工作單位同屬一個大單位,我那天碰到的很可能就是他。
以上所記,既然都說不清具體時間和全部過程細節,那就是出自我的想像嗎? 我給不出自己一個理由要那樣做。所以,像 Ford 教授說的未成年時經歷,對人生有過那樣的衝擊,在那種又想忘記又難忘記的心境下,只記得涉事者,只記得自己被推倒、被強暴、被捂嘴,只記得他們的大笑,卻記不得自己當天怎麼去怎麼歸……我覺得完全可能。
反觀 Kavanaugh 法官,看他對自己極盡表揚誇耀之能事,在參院多數黨領袖根本不管聽證結果反正要確認其任命的事先許諾下放膽大吹,連做偽證的忌諱都不顧,……。他的完美人格述說倒真是完全出自一個紈絝精英的想像之辭,至少已經由他的耶魯同學出面證為不實。套用共和黨眾議員致 Trump 的律師團隊那句忠告——“要是你的主顧沒有通俄,讓他做得像是個沒通的樣子嘛!”Kavanaugh 也該懂得:要是你從來不曾酒後亂性,現在無論是無錯昭雪還是有錯認錯,作證時總要像個能夠持正無偏的法官嘛!
Ford 教授沒有任何理由到全國公眾面前大談自己“想像”之事。她說要儘自己的公民責任,可信。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位高權重,一定終身,容不得資質不夠的人混充。被提名者的資歷、“級別”之類,只是資格審查的一個方面,其人的公正理念和終身教養是不得不,如尼克松總統的感嘆,擺在“金魚缸”里讓大家看看清楚的。Kavanaugh 面臨偶發事件,大大表現了一番,並且是在舉手宣誓只說實話之後,結果是不被全國法學界認可。這並不是一個憑“無罪推定”就能過關的能否“定案”的問題。
今天(2018年10月4日)或今後數日內,憑藉挑動黨爭,Kavanaugh 的任命仍有可能得到國會確認,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或仍不免留下陰影,在歷史人心中降格掉價。有 Trump 那樣的總統開路(記不記得他在集會上說“習能當終身主席了,我們是不是也該那樣啊?”),美國,三權一起恣意縱情 go low,還有什麼怪事不能出在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