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邊這段文字也許能讓你們知道你們“美爹”是什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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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孫中山又是在何時、怎樣失去美國公民身份的呢?
事情,原來是這樣的:
1908年11月,孫中山在泰國期間,訪問美國駐泰國公使館,並面見了美國公使漢密爾頓 金(MinisterHamilton King)。
在會面期間,孫中山要求美國政府給他頒發一本“美國本土護照” 不同於“美國夏威夷護照”。
漢密爾頓 金公使立即向美國國務院拍發了報告並請示。
1909年3月11日,美國國務院向漢密爾頓。 金公使下發了這樣的決定:孫中山沒有資格登記為美國公民、或申請美國護照,理由如下:
“美國公民享有權利,但也有責任和義務,他(指孫中山)非但沒有盡美國公民的義務,反而是全力投入中國的政治,尤有甚者,他是鼓動反政府的領袖,而本政府和那個政府有友好關係”。
基於這些理由,從1909年3月11日開始,美國政府不承認孫中山的美國公民資格。
也就是說,孫中山僅僅在1904年4月28日-1909年3月11日期間,是美國人。從那以後,孫中山就不再是一個美國人了 至少人家美國政府,不承認孫中山是美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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