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羅秦發郵件給我,問:“你今天有發郵件給她說我恨她嗎?”
我莫名奇妙,也不明白這個”她“指誰。因此沒有正面回答這個問題,而是在回郵中全文附上我在貝殼村寫的相關博文,以及關鍵的幾個回應。包括這一段:【錢的來源是”Travel and Care Packages for Anna Mae He“,這是一個以賀梅為名義的基金,裡面的錢屬於賀梅,而不是貝克, 你(那個呼籲捐款的人)不能把賀梅的錢說成貝克的錢。如果錢確實來自基金,則你的文章可能已經引起了一些不必要的誤會。】
我告訴羅秦:看來【是發動給貝克捐款的人篡改了事實】。我想向羅秦說明,事情原委尚不清楚,先不要怪貝克。
今天,我收到羅秦的EMAIL,說:【我不知道為什麼,有人用我的郵箱給貝克發的,我開始以為是你發的,我後面才看見是用我的郵箱發的】。
在另一個郵件中,羅秦FORWARD了一個EMAIL給我。原來,有人假冒羅秦給貝克太太發了一個郵件。
這件事情,我將進一步調查。
針對某些海外華人的議論,羅秦在另一封EMAIL中寫道(TYPO一併保留,省略某些意見部分):
【我心裡一直記住猶太人的一句名言,可以原諒,但不可以忘記。以前貝克和他的律師,說我有精神不正常,他們用盡法律範圍可以侮辱我的話,他們都說過,他們以前控告我拋棄了我的女兒...... 以前我為什麼不讓小孩去美國。那是我沒錢,我不想象乞丐一樣,這次我有錢了,我自己花錢讓小孩去美國玩,我不想讓大人的恩怨帶給小孩,我不是去占便宜的,我是自己花是錢。我自己都沒車,我可以用這錢買個車,我雖然文化不高,但我從小受到好的教育,我看了很多書,我是一個知道忠,孝,仁,義。禮儀,廉恥,正因為這樣我才能取得勝利.....這次小孩去美國不是我要求他們的。是貝克她家強烈請求我答應。我兒子的手術可以在中國做,而還比美國便宜,我告訴他們我自己出錢,他們說這錢是別人給小孩的,他們不能收,我才答應收的,我用郵件告訴他們不要讓媒體知道,他們...故意告訴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