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早晨,我開車上班,上高速之前有一個左轉彎,上高速的車都在這裡轉,所以左轉的燈很長。左轉的燈滅了之後,直行的燈還會亮很久,對面的車走完之後,我前面的車就迅速地轉了過去。當時我有點走神,猶猶豫豫地轉彎,車速比較慢,這個時候對面來了直行的車。這輛車車速飛快,呼嘯而至,我已經轉彎轉到中間,趕緊加速,人家鳴笛控訴了俺。
這一天,俺的心裡都不安,總在想俺有多少錯。要是被撞了,到底是誰的錯。總覺得俺的手腳不麻利,他也不該撞俺。不幸的是,俺的一個同事,就出了差不多的車禍。
據她說,她左轉彎,沒看路況,因為她緊跟了一輛車左轉。以俺的經驗,如果兩輛車跟得緊,前一輛轉得過去,後一輛是安全的。直行的車一定躲得過去。她就是被一輛直行的車撞在了車尾,她的車被撞之後,又撞到了一輛停在路口的車。她的車,氣囊飛了出來。可怕的是,她的兒子,剛剛一歲半,就坐在後座上。她被嚇傻了。
車禍的第三方,一個黑人,高興死了,趕緊打電話叫警察,警察來了之後,給的報告是我的同事是車禍的責任人,罰單75元。保險公司據此斷定我的同事要負責三輛車的賠償,不過保險公司的人也說,撞車的人,一定是超速了。
我心裡很彆扭,左轉彎搶道,我同事肯定是有錯在先,但是直行的車為什麼不減速甚至停車,以避免這次車禍?她再早到一點點,那個孩子就被她撞死了。如果是她故意撞上來,她都算犯罪;如果她沒注意到路口的情況,她也應該對車禍負一定的責任。被車撞了之後,還要負全責賠償,聽上去讓人困惑。如果是你或者我,撞了左轉彎的車,會不會也是一點責任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