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寶寶辦護照要查父母身份?法院:這些人除外啊 |
| 送交者: huimmigration 2026年09月04日15:54:24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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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出生公民權,上一集的劇情停留在: 8月6日,川普政府連續發布兩份行政令:一份針對赴美生子,另一份繼續限制部分父母在美國出生的孩子獲得出生公民權。 詳情請見:兩份EO橫空出世打擊出生公民權,川普卻收起了針對H-1B、F-1、L-1、O-1……的30米大刀! 9月1日,多家權威媒體報道,美國國務院正在考慮調整兒童護照審查程序: 如果新程序最終落地,今後父母為在美國出生的孩子申請美國護照,除了之前規定要交的護照申請表、孩子的出生證明、親子關係證明之外,還需重點準備父母的美國身份狀態文件。 👉如果父母是美國公民: 可能需要提交有效美國護照、美國出生證明等; 👉如果父母不是美國公民: 可能需要提交I-94、綠卡、I-20、I-797批准函等證明在美身份狀態的材料。 其實起因比較明顯,就是前面提到的這份8月6日的行政令(EO 14418),裡面詳細規定了哪些情況下,聯邦政府不承認美國出生兒童的公民身份👇 孩子的護照審核時間會不會增加? 對父母的身份調查會詳細到什麼程度? 就算現在身份沒問題,如果之前有過一些不完美的歷史,後果是什麼? 會不會主動觸發ICE上門服務? …… 讓我再搜搜有什麼最新消息…… 等下! 才過了1天! 🕙9月2日,馬里蘭聯邦地區法院法官Deborah Boardman對EO 14418發布了初步禁令,禁止聯邦政府依據EO 14418,否認本案集體訴訟所保護的兒童的美國公民身份。 Deborah法官認為,最高法院此前已經確認相關集體訴訟中的兒童出生即為美國公民,總統不能再通過新的行政令改變這一結果。 哪些兒童受到保護? 簡單來說,就是父母在美國屬於非法居留或者臨時居留、但本人出生在美國,並屬於本案已經認證的集體訴訟成員的兒童。 因此,在案件繼續審理期間,包括美國國務院、國土安全部、社會保障署等聯邦機構,不得依據EO 14418干擾、拒絕或者不承認上述兒童的美國公民身份。 但是…… 法院雖然暫時禁止政府對上述兒童執行EO 14418,卻明確允許政府繼續制定和發布這份行政令的配套實施指南。 是不是已經都暈了? 總結一下就是: 對於本案集體訴訟保護的兒童,政府暫時不能拿EO 14418去否認他們的美國公民身份。 但對於不屬於這一集體訴訟保護範圍的其他人,這份禁令並沒有提供同樣的保護…… 至於今天說的護照審查程序最終會不會落地、會以什麼形式落地、落地以後又會不會被告…… 樹欲靜而風不止…… 有人說我們製造焦慮…… 製造焦慮的不是川普嗎!!! …………………………………………… 超過五百五十條 五星🌟🌟🌟🌟🌟好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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