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入籍指南:申請歸化的基本條件 |
送交者: 落日 2013年12月23日22:58:51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美國移民入籍指南 (一)歸化入籍是什麼? 凡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綠卡)資格五年以上,並已滿十八歲的人士,均可經過移民局向聯邦法院申請成為美國公民。申請公民的程序就叫做“歸化入籍”。 (二)歸化入籍的理由是什麼? 儘管持有綠卡,可以無限期地在美國居住,但是,它並不能保證持有人在美國享有與公民一樣的權利。因此,申請歸化入籍成為美國公民,是那些已經取得永久居留權的人士可以選擇的一條道路。並且申請歸化成為公民後有如下優越性: (1)可以與其他美國公民享有同樣的平等權利和地位。如:公民選舉、就業資格、營業執照領取資格、州或聯邦政府的補助金等。 (2)可以為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姐妹申請移民,一家人可以早日團聚。 (3)可以避免移民官或警察為查驗合法居留身份的煩惱。 (4)持美國護照到其他國家旅遊也較為方便,因為美國與許多國家都有互免簽證的協議。 (三)申請歸化的基本條件? 申請歸化,須具備下列五個條件: 1、年滿十八歲 如果是十六歲以下,歸化有兩種可能: (1)父母有一方為美國公民,本人已取得永久居留權或已經在美國。當外籍的父親或母親申請歸化時,他即自動取得美國公民權。 (2)倘若父母均為外國籍,當父母歸化成美國公民時,他也同時取得公民權。 2、合法永久居留權,至少在美國居住五年以上。任何申請歸化的人士,必須具備有五年的合法永久居民資格。當然,這並不是說這五年期間不能離開美國,只要離開時間一次不超過一年,則不影響居留期。倘若超過一年,則回美後必須再等四年零一天,方可歸化。如果申請人在美國居留沒有達三十個月以上,則須繼續居留在美國一段時間,直至住滿向法院申請歸化時的前五年裡,已經有了三十個月住在美國內的記錄為止。為求居留時間不致中斷,凡由美國政府、美國公司、教派或其他某些機構派遣出國,離境時要以N-470表格申請保留歸化之居留權。 如果申請人是美國公民的配偶,只要居住滿三年即可提出申請。但是在這三年內,必須與同一美國公民(即現任配偶)結婚,而且,已經在美國境內至少住了一年以上,申請表送往移民局前的六個月時間,必須全部住在美國,未曾離境。 3、遵紀守法,道德良好。 凡是殺人犯、習慣性酗酒者、一夫多妻者、賣淫、吸毒、賭徒以及與其他罪犯有牽連者等等,均可視為行為不檢而禁止其歸化申請。所以,申請人至少必須是五年內品行端正者。 4、願意宣誓效忠美國,並宣布放棄對原屬國家的一切效忠行為。 申請公民身份者,必須放棄原有國籍,同時,也須放棄效忠他國與任何外國的職銜,並且保證遵守美國的憲法與法律。所以,想保有原國籍者不可申請歸化。 5、通曉基本英語及美國政府和歷史。申請歸化者要能夠以英語來讀、說和寫出簡單的詞句,而且,能用英文簽名。移民局口試官將會以通信、簡單的英語就美國政府和歷史的常識提問,一次未通過者在一年內還有兩次補考的機會。試題的範圍大致不出“聯邦公民資格考試大綱”。申請人若年滿五十歲,並已在美國居住二十年以上者,口試可用母語測試,而且免試英語能力。 (四)怎麼辦理申請歸化的手續? 歸化申請可於屆滿五年居住期前的60天向當地移民局提出。在遞交申請之前,可到移民局索取一份400表、自傳資料表、指紋卡兩張,按照其具體要求逐項填寫。萬不可隱瞞事實,否則,一經查出,即使已獲批准入藉,也可被取消資格。資料填好後,連同三張二寸彩色照片一併交回移民局,等候口試通知。若與親屬同時申請,並希望同時接受口試,則需另用一份書面聲明,提出要求,並將該聲明與表格一齊交上,聲明書上註明親屬之姓名和綠卡號碼。 申請人接到考試通知後,需邀請兩名為美國公民的親友作為證人一同前往。經過口試後,若申請人符合歸化的條件,可以正式申請入籍,同時繳納一定的申請費。最後的手續便是在法庭內進行宣誓,宣誓的當天便可取得歸化證書,成為美國的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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