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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STEM畢業生愛我別走
送交者: huimmigration 2022年01月24日11:43:59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就在今天!拜登政府發布了旨在吸引STEM人才的政策大禮包!讓我們看看在這一指導思想下,各部門都是如何表達自己的誠意的。



美國國務院教育和文化事務局:(U.S. Department of State’s Bureau of Educational and Cultural Affairs)


- 推出早期職業 STEM 研究計劃(Early Career STEM Research Initiative),通過與組織、公司合作的研究、培訓或教育交流訪問者計劃,促進BridgeUSA的交流訪問者來美國從事 STEM 研究。

- 向持有 J-1 簽證的 STEM 領域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推出為期長達 36 個月的新培訓計劃(new guidance that will facilitate additional academic training)。

國土安全部:(Homeland Security Secretary)



- 宣布將新增22個適用OPT的STEM專業,政策調整後,相關專業的畢業生將有36個月的OPT可以使用!

- 更新O-1審理政策指引。


此次更新主要確認了以下兩個問題:

1. O-1A申請人,特別是STEM領域申請人的傑出才能如何認定;

2. 如何確定 O-1 受益人的未來工作是否屬於其非凡能力或成就的領域。


此次更新提供了可能滿足 O-1A 證據標準的證據示例,並討論了與評估此類證據相關的考慮因素,重點關注 STEM 領域的高度技術性和經常提交的證據的複雜性。

另外,此次更新強調如果申請人證明某個特定標準並不容易適用於他們的職業,他們可以提交與該標準具有可比性的證據。USCIS特別向STEM申請人提供了可能替代證據的示例。

此外,更新後的政策指引在評估具有非凡能力的個人是否會在他們的“非凡能力領域”工作時,移民局將重點審查未來的工作與申請人強調的個人技能、專業知識之間的相關性。

此次移民局專門更新O-1審理政策指引,向STEM大拋橄欖枝,未來一段時間內,O-1的STEM申請人數量可能將會迎來增長。

- 更新NIW申請手冊。

USCIS又更新了NIW(國家利益豁免綠卡)的申請手冊,進一步明確了STEM畢業生、企業家應當如何適用豁免,以及說明來自政府和准政府實體的證明信的重要性。該手冊立即生效,所有該手冊與之前規定不符的地方都適用更新後的手冊規定。

一個熱知識:啥是NIW綠卡?

NIW綠卡就是一種加強版的EB-2綠卡,免除了勞工證這一環節。

NIW申請人除了需要滿足EB-2的申請人具有的“高等學位” (Professionals Holding Advanced Degrees)或“特殊技能” (Aliens of Exceptional Ability)之外,還要滿足以下要求才能申請NIW:

1. 申請人的工作領域需同時具備實質性價值與全國重要性;
The person’s proposed endeavor has both substantial merit and national importance;
2. 申請人已有貢獻和成就處於推動其領域發展的有利位置;
The person is well-positioned to advance the proposed endeavor;
3. 美國能夠從豁免掉申請人的永久性工作承諾及勞工證中獲益。
It would be beneficial to the United States to waive the job offer and thus the permanent labor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

當然,權責是相統一的。如果您可以申請NIW綠卡,相比EB-2申請,好處也不少:

1. 申請踏上申請加速通道,不用耗時一年做Perm,不需要勞工證,提早鎖定Priority Date,開始等待排期。
2. 不需要老闆的永久offer letter,少了雇主支持的硬性條件,工作更自由。


有了這些政策,STEM人才在大學畢業後會更容易在美國參加本專業工作、更容易申請綠卡和公民身份。

所以按照目前的形勢來說,小明在哈佛學CS,我在UCI學EE,小紅在排名一百開外的大學學ME,我們都有美好的未來。



申請被拒要重新交?國務院:我們不收錢

美國國務院於2022年1月20日出台了一個豁免政策。

即日起,如果您的移民申請符合以下條件之一,重新遞交可以無需支付申請費:
- 您的移民簽證申請曾由於INA §212(f)(主要內容說的是總統有權暫停特定類別的外國人進入美國)的原因被拒;
- 您的移民簽證申請曾在2017年12月8日至2020年1月19日之間,由於9645 或者9983號總統令(入境禁令)被拒。


不過,根據22 CFR 42.71(b)(3),這個豁免政策是一次性的。如果您使用該政策豁免了一次申請費,就不能再使用第二次了。






本文版權歸屬胡曉敏律師事務所,未經許可禁止轉載。已授權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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