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上回继续吃瓜。
这个客户能看出来比之前的两个更谨慎。B2入境之后,想申请转F1,是自己在LA找的“律师”J,还去了“律师”的办公室。办公室里面当时还有其他员工,看起来也比较正规,所以没有怀疑才委托的案件。这个“律师”其实有帮客户initial寄出去申请,而且她收到notice上面也有“律师”所在office的地址。不过后来案子被RFE。整件事情到这里其实都算正常,但是后面走向就越来越离谱了。
此时“律师”跟客户说已经回复了移民局的RFE,但实际上并没有寄出。
其实自己在网上查一下,实在不行打个电话,或者ask Emma都能搞清楚这个RFE到底有没有回复。没回复当然案子就会被拒,这个“律师”就跟客户联系分析为什么被拒,然后义愤填膺地说要给她上诉。客户也不清楚什么情况,出于对“律师”的信任,又付了上诉钱。那既然这个“律师”都不回复RFE,更不太可能有能力和意愿帮她上诉了,对吧?果不其然,我们后来查询对方跟客户说是寄出上诉材料的shipping label,完全没有tracking record。后来,客户也弄明白了一些申请流程,学会了查询案件进展,然后拿到了自己的denial notice。但是这时候再去找这个“律师”的时候,“律师”却直接“失联”。
客户后来再去办公室找这个“律师”,办公室里面所有人都说联系不上……客户不死心,说那起码你们认识她对吧?这些员工又改口说她不是正式员工,只是挂靠在他们办公室。
再问他们J是不是律师,他们说她不是律师,只是一个助理。
(恕我见得少,助理可以直接决定是否接案子吗?)反正扯来扯去,办公室的“同事“最后松口,愿意帮她联系J。但是实际上,J还是人间蒸发,后来根本没联系过这个客户。其实这个事件里有以下几个疑点,大家在美国找律师,尤其是移民律师确实需要留意一下:正规的律所代理案件都需要先签合同才开始处理,但是J没有要求客户签订任何合同,就接下了这个case。这个其实无论在哪个国家都一样,不签合同权利义务怎么约定,后续就算想上法庭都没有直接证据。不让您签合同就代理案件的“律师”,建议大家不要选。正规的律所肯定要正常报税,所以收款应该用的是公司账户,而不是私人账户。本案中J发给客户的是一个私人电话号,用来转zelle,收款人是个人而非公司。这种情况就算打官司对方也可以抗辩是私人之间的借款纠纷,让整个诉讼更加麻烦。我们中国人是喜欢用微信,但是美国这边正规的律所对外一定要有公司邮箱和办公用的电话。其实客户也跟J要过电话号码,但是她没有提供,并说她只用微信来工作,微信电话也很方便。但是正规来说,律所重要的邮件都应该是公司邮箱发出,微信可以辅助,但是不应该是唯一的沟通渠道。👉 疑点4:所有发给客户的Notice都是模糊的手机拍照,从来没发过扫描件当然其他律所我不能说一定,但是我们的流程是把所有的notice都要扫描登记,然后发给客户。本案中只是手机拍照了notice发给客户就显得很不专业。这一点是给所有需要找律师的朋友们提个醒,⚠️ 自己仔细核对一下律所信息,一个正规的律所怎么可能犯这种错误。一看就不靠谱!我们去搜索了这个办公室,发现这个办公室也是假冒的!后来被假冒的办公室也发现了这个问题,还在网站上辟谣👇这里提醒大家,在美国应该学会多用Google Maps。一个律所要在google maps上面注册成功需要提供证明材料,google maps会给您提供详细的地址,而且很多客户在服务过后也会去律所的google maps页面评价服务水平。⚠️ 如果说您在google maps上面查到的律所名字不对、地址不对、或者评价不高,那最好换一家。
👉 疑点6:律师不帮你申请学校!
在美国,律师职业规范有非常详细的要求,MPRE一定要考的!如果一个律师代理了你的B2转F1,还做中介帮你推荐学校,除非她的bar不想要了。本案中J当时说还可以给客户申请学校,听到这句话大家心里就应该有一个大大的 ⚠️ alert!移民市场良莠不齐,希望大家擦亮眼睛。也希望同行们都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