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出入境者如何维持美国永久居留身份 |
送交者: 雪千果 2010年10月10日23:28:21 于 [美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目前美国的经济低迷,劳工市场不景气,许多来自海外的绿卡持有人纷纷回到母国寻找工作。然而回母国工作,绿卡持有人每年必须离开美国一段时间,那么应当如何保持绿卡身份以及怎样解决将来入籍的问题呢?这成为近来到海外找工作的绿卡持有人十分关注的问题。 亚洲国家特别是中国大陆经济持续发展,机会众多,回到中国大陆寻求发展的华人也日益增加,并且很多都是绿卡持有者。绿卡持有人如要保持绿卡的身份,移民局一般会要求其提供在美国长期定居的意愿,包括愿意在美生活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美国房产证明,租房合同,银行的账户,相关的保险和水电单。如果绿卡持有人的小孩留在美国读书,需要提供孩子的成绩单。这些都是可以证明回母国工作的绿卡持有人仍然愿意在美国长期定居的证据。 我们同时建议绿卡持有人在回到中国工作之前,向移民局递交I-131白皮书申请或者N-470为入籍而保留居住状态申请(Application to Preserve Residence for Naturalization Purposes)。关于I-131回美证的申请,主要问题是申请人经常在中国工作,回美国时间只有两个星期,由于现在移民局对于申请回美证的要求是申请人必须在美国才能递交,而且还需要打指纹,整个程序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因此我们建议申请人至少有8个星期的时间在美国才可以申请回美证。如果有紧急情况,申请人也可以申请加急打指纹,这种情况大约需要三个星期,加急原因可以包括家庭的紧急情况或商务原因,比如公司召开会议等。 关于N-470申请,前提条件要求申请人在获得绿卡后有一年无间断的时间在美国居住,并且申请人还需证明出国是为了执行美国公司的职责。目前移民局对于N-470的审理时间大概为3至5个月。倘若N-470申请不被批准,那么我们便建议在海外工作、旅行的绿卡持有人需要在每次不超过半年入境美国,并且居住一定时间之后才可返回中国或再次离开美国旅行。 除此之外,美国绿卡持有人在海外工作还必须按照规定每年报税。其实每年及时向美国国税局报税,也是绿卡持有人愿意在美国长期定居的最佳证据。因此有些国家,如中国和美国之间有税收协议,允许个人收入在某个数额之下可以豁免,即使豁免之后可能在美国上缴的税款是零,在中国大陆工作的美国绿卡持有人也要把自己的收入每年如实报告给美国国税局。最后我们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在报税的那一年当中的任何时候,报税人成为了绿卡持有人,此报税人都将被认为是从这一年开始定居在美国,不可以使用非定居的外国人方式报税,因此即使报税人身在美国海外工作或者旅居,也必须按照定居外国人的方式向美国国税局报税。
陈丹虹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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