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李波持先生在中國大陸遇到麻煩。 本博只對該事件中有關雙重國籍問題作出分析。
有人由此擔心,由於李波持先生是中國和英國雙重國籍者(即中國香港居民同時持英籍護照),中國內地拘留李波持先生會成為一個“外交事件”。
這種擔心是完全多餘的。
從中國國籍法看,中國國籍法規定,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對於雙重國籍者,只承認他們的中國國籍,不承認他們的外國國籍;退出中國國籍要申請批准。具體到香港問題,1996年的中國國籍法解釋明文規定,中國只承認香港雙重國籍者的中國國籍,不承認香港雙重國籍者的英國國籍,香港雙重國籍者的英國護照,可以看作是旅行證明;香港居民要退出中國國籍,必須向香港有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和批准。
因此,如果香港居民李波持先生在中國內地犯了法律或法規,中國警方只能按中國公民資格對其進行拘留或逮捕,不需要通報英國政府。如果香港居民李波持先生在中國內地沒有犯法律和法規,中國警方按中國公民資格對其進行拘留或逮捕本身就是違法的;但不需要通報英國政府。
從中國和英國兩國都承認的聯合國公約和國際法看,如果一個中英雙重國籍者在中國內地犯法,則中國政府和法律按中國公民對其進行處置,無需通報英國政府,英國政府無權干涉;同樣道理,如果一個中英雙重國籍者在英倫三島犯法,則英國政府和法律部門按英國公民對其進行處置,無需通報中國政府,中國政府無權干涉。
因此,中國政府對此事的處理,在符合中國國籍法的同時遵守了聯合國公約和國際法。
歷史上,英國政府一直以嚴守法制和嚴守國際法著稱,從而受到國際社會的尊重。但在,香港居民李波持先生在中國大陸遇到麻煩所做出的反應來看,英國有關部門或有關官員犯了一個和違背雙重國籍法國際法的低級錯誤。但相信英國政府馬上會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國際法和國際公約背景,到此為止。
中國政府在這件事上作對了,並不等於中國政府是中國國籍法和和國際法的忠實執行者。
中國政府一些部門違法中國國籍法,違反聯合國“不得任意剝奪一個人的出生國籍”的條款,和習近平倡導的依法治國的理念背道而馳,30年來到至今,剝奪和繼續剝奪中國大陸出國人民的中國出生國籍。
希望中國政府的這些部門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遵守中國國籍法,尊重聯合國“不得任意剝奪一個人的出生國籍”的條款,支持習近平倡導的依法治國的理念,停止剝奪中國大陸出國人民的中國出生國籍;早日恢復中國大陸出國人民的中國出生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