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民取得外國國籍時,喪失日本國籍.反共鬥士反成精神病了 |
送交者: luckyice 2012月01月16日17:16:20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出生地國籍,歸化國籍和恢復雙重國籍 由 雨萬 於 2012-01-15 09:06:26 |
反共鬥士說什麼:"在幾千年的世界和人類文明史上,除了1955年以後中國大陸以外,世界各國政府(政體)對於出生地國籍的承認其態度基本上是一致的"
好象大陸的國籍政策又是和別國不同,於是乎,不民主不自由不人道,各種高帽又要戴上來了。 我查了一下:http://www.moj.go.jp/MINJI/kokusekiho.html 《日本國籍法》一章第11條: 外國の國籍を有する日本國民は、その外國の法令によりその國の國籍を選択したときは、日本の國籍を失う。 日本國民,根據自己的志願取得外國國籍時,喪失日本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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