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博主:代表法第49條國籍法第9第14條要一起讀 |
送交者: 捉刀 2016月03月19日11:44:27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捉刀” 栽贓習近平破壞依法治國 由 廣陵散 於 2016-03-07 20:49:5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 第四十九條 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資格終止: (一)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遷出或者調離本行政區域的; (二)辭職被接受的; (三)未經批准兩次不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 (四)被罷免的; (五)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六)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七)喪失行為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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