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溫哥華等待櫻花 |
送交者: 凱吉 2005年03月23日14:33:16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在溫哥華等待櫻花 當我第一次來到溫哥華是正是春天,滿街的櫻花長長地排去,如一群侍女,落紅紛紛,飄啊飄地鋪起了天蓋起了地。對一個外鄉人來說,或許會睹物傷神,暗自垂淚。然而對於我,對這個世界充滿抱負的我用力提提行李,在心裡喊了一聲:溫哥華真好,櫻花真好,我要永遠生活在這裡。 我從大陸來到溫哥華,由於語言問題很難找到好工作。多虧三叔的照顧,三叔是一個在溫哥華作了十幾年賣花生意的老移民。他的店很小,住的街也沒有想象中那麼好,很破。但賣花的卻很多,整條街幾乎都是,中國人占多數。平時,我幫三叔打理一下生意,閒暇時便一個人去市區,像一條又進大海的小魚,我不和諧的穿行在溫哥華的大道上。但我很高興,因為我有生以來見到了這麼多的外國人。我想有一天有了錢,我要向他們一樣活得這般悠閒,就在溫哥華,永永遠遠,直到老去。雖然這些外國人並不搭訕我,我也沒有跟他們交談,然而一種巨大的興奮充斥着我。 一天, 店中到真的來了個老外,是個女的,名叫MARY。就是這個名字讓我刻骨銘心,不懂英文的我像小學生記拼音一樣把這幾個字母記在了心理。她影響了我,讓我知道了什麼叫愛。 “中國人,有鬱金香嗎?”她操着流利的中文。 “有有有……”看着她白皙的臉我一時不知怎麼說。 最終她跳了一盆,看着她這朵嗅嗅那朵嗅嗅,我出神了。 “可以幫我搬到車上嗎?”她直視着我問。 “行啊。”我立即動手給他搬出去。 要走了,她發動車,伸出頭向我揮揮手:“謝謝你,中國人。”風一吹,她的頭髮美極了,金黃的顏色。車子走了,留下傻傻的我。 故事也許該到此為止,可並沒有止。後來,MARY又來了幾次,我們漸漸的熟了。有時她並不買花,只是來跟我聊一會兒,聊中國。她說她喜歡中國。我也不再拘謹了,跟她說一些地道的中國話。一次我都告訴她許多髒話,“你Y”也在其中。她則美滋滋的聽着,還說中國認真逗。我說對,“真逗”也是北京話。她於是就笑了,笑的那麼甜。我們漸漸熟了。 好幾次MARY用車在我去STANLEY PARK。MARY說那時世界上少有的幾個大公園之一。裡面好極了,我懷疑那是不是一個人間天堂。 “要是以後每天都來這裡就好了”我愜意地說。 “你永遠在溫哥華就行了”MARY很輕鬆地說。 “不可能。”不知為什麼,此時我一下子將心中的夢想否定了,那麼乾脆。 MARY也無語了,她只是看看我,又看看前面。那種眼神我看到了,不好描繪,只是記住了卻形容不出來。 就這樣我跟MARY什麼都談,包括許多不能對三叔說的事,也許當時都是年輕人吧。MARY很少談她自己,除了她的名字,我對她一無所知,也從沒故意問過。她家住哪裡?她父母做什麼?……這似乎與我沒有什麼關係。我只知道我們在一起很快樂。 櫻花又開又落。我在溫哥華的兩年過去了,MARY是這兩年裡我唯一的朋友。 一天晚上,三叔喊我到他房間。 “小勝呀,你跟那個老外是怎麼會事?” “沒什麼呀。” “沒什麼?” …… “我不說你了,如果你有那種想法,趁早死了心。” 我沒有說話,沒有反駁。 那夜我失眠了。忽然在心裡意識到:MARY好幾天沒來了。我尋思着三叔的話,覺得三叔捅破了自己心中的秘密。我確實是喜歡上MARY了。什麼時候開始的?第一次她來買花的時候?坐在她車上的時候?在STANLEY PARK跟她一起坐在草坪上的時候?……可我只是一個賣花的,我沒有權利去喜歡她,可……我明白三叔說的話,我該怎麼辦?結束兩年的交往?坦誠地告訴她?我失眠了。 次日,我無精打采地打理着生意。看着外面,這已是第三個春天了。這些美麗的櫻花一如我剛到溫哥華時的絢麗和燦爛。只是我已不是當初那個我了。一開始我只有往前衝的衝動,現在那種感覺已經遠去;溫哥華並不為我傷心,櫻花也並不因為我的傷心而失色。 渾渾噩噩的日子過了好幾天,突然MARY來了。還是那樣燦爛的笑,隨意的裝束。她說這次要帶我去一個更好的地方。我沒有吭聲。MARY奇怪地看着我。許久,我說:“MARY,我帶你去看櫻花吧。”“櫻花?滿街都是呀。”MARY不解地問。“走吧。”我不由分說地拉起她的手。 是呀,那天滿街都是櫻花,全世界都是櫻花。走着走着,我突然隨意地說:“MARY,I LOVE YOU ”MARY一下子站住了,或許這唯一一句我說得最好的英語讓她措手不及了。我若無其事地繼續走,心裡卻是一片茫然。後面傳來一句:“我也喜歡你。” 漢語,我雖在異鄉,卻從未生疏。但這句卻宛如天籟之聲,讓我剎主了腳步,讓我花了幾乎一生的時間去理解它。三叔是錯的,只要真心地愛,可以找到另一顆愛你的心。MARY從後面跑上來抱住了我。我陶醉了。 那天是我30多年的生命中最幸福的一天,難以忘記,永藏心底。 晚上回去我坦誠地告訴了三叔,我固執地認為他對外國人有偏見。 “你懂什麼?”三叔生氣了。 “你懂什麼?愛,你懂嗎?”我頂了三叔一句。 三叔沒有在乎我猛地轉過身。 我想衝出去。 “站住!”三叔喝了一聲,“你沒有錢,你什麼也沒有。你憑什麼給她幸福。愛,愛能當一件大衣,在她寒冷的時候給她披上嗎?你們的愛只能像外面的櫻花,花開的絢爛,可沒有一朵有結果的時候,有嗎?這種愛只能是來的快去的也快……” 我幾乎快被擊到了,踉踉蹌蹌地沖了出去,往前跑,沿着整條街。櫻花在腳下,竟是那麼多,落得真快,真多呀……真快,真多呀……跑着跑着,我再也跑不動了。已這一棵櫻花樹,號啕大哭起來。溫哥華呀,那是我第一次將眼淚撒在這裡,你還記得嗎?一個賣花的,一個外鄉人,一個窮小子,我憑什麼娶她?如櫻花漂亮般的姑娘就這樣忘了吧。 後來我和MARY說了,她沒哭,只是靜靜地走了。一點表情也沒有,再也沒有來找過我。 我又成了以前的我,只是心中多了一份心事。過了幾年,三叔也走了,三叔沒有家室,生意留給了我。櫻花依舊又開又落,我忙碌着店裡的生意,在心裡,等待着下年的櫻花。慢慢地店面擴展成賣日用品為主了,生活也好起來了。我娶了妻,有了女兒。 陳年往事似乎已不再。女兒很討人喜歡,她特別喜歡櫻花。每年做爸爸的我總會在櫻花初開的時候喊她:“去看櫻花吧,MARY。” (凱吉來稿/多倫多信息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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