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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移民寫真:新移民遭遇的啟示
送交者: 李竹 2005年07月28日17:26:50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加國移民寫真:新移民遭遇的啟示


李竹


開便利店的大陸移民齊永濤夫婦向西人婦女討要欠資,雙方爭執不下,而發生肢體衝撞,最後齊夫婦被警察雙雙帶走,並分別拘押三星期和一星期。這是近日本地中文媒體和網站所廣為傳播的一則熱點新聞,然而從這對移民夫婦的不幸遭遇,我們應得到哪些啟示,是我們值得深思的。

新移民告別故土,來到陌生的新環境,內心都揣着父母親友殷殷的囑託:「出門在外,平安是福」,所以總凡事小心翼翼,生怕惹上是非,甚至遇上點麻煩也息事寧人,避免與警察打交道,扯上官司。但是,有些人由於不懂本地的法律,日常生活中無意中觸犯了「天條」,而受到懲罰的例子並不少見。

有位朋友由於家庭瑣事,夫妻幹仗,丈夫動手打了老婆,妻子一氣之下報警,結果警察把男主人帶走拘禁,後被朋友保釋出獄,但必須與妻女隔離,不准見面,好端端的一家人分隔一方。待火氣消退,夫妻兩人後悔莫及,不得不應對一次次複雜漫長的法律程序審理。

還有位朋友有一次與三歲的兒子,在超市外停車場的車內等待購物的妻子,朋友忽然肚子不適,急於去衛生間,看到在小座椅上熟睡的兒子,想到當時天氣並不熱,自己會儘快回返,就鎖上車門離來了。這時,臨近車內有位黑人男子看到了這邊的情形,見15分鐘後人還沒回來,就打電話報了警,警察和孩子父親幾乎同時趕到,警察首先查看孩子沒有什幺異常,並問了目擊者的證詞,認為孩子父親擅自離開被監護人,就要將他帶走,這位移民朋友英語不靈光,說也說不清,急得不知所措。孩子母親正好購物回來,聽完丈夫敘述,就忙向警察做解釋。警察又詢問他們還有沒有其它子女時,他們說家裡還有個大女兒,警察馬上警覺,問「多大?是否獨自在家?」萬幸的是,大女兒剛剛過12歲生日,到了可以單獨活動的法定年齡,否則麻煩就更大了。最後,警察鑑於他們確實出於無意,而且孩子也安全無恙,就沒有追究其責任,但警告他們夫婦下不為例。這對移民夫婦對這次教訓,想來他們會終生難忘。

下面的例子更發人深思,據報導,一名來加五年的白俄羅斯移民,因在沒開季時釣了23條鱒魚而被法庭判決罰款8500元,併入獄21天,沒收漁具並禁止釣魚五年。環保官員指控他非法捕獲的這23條鱒魚中有15條母魚,這意味着有8萬個魚卵被扼殺,可直接造成該魚種數量的下降。這位叫荷米亞可夫的移民不懂英文,也沒找律師,自己認了罪。他妻子說他不知道相關的法規,更沒有前科,但法庭沒有寬容這位法盲。

發生在新移民群體中的違法的事例還有很多,但仔細想想,這些不幸都是可以避免的,只要我們有意識地去了解、去熟悉加拿大的法律、法規,就可以做一個守法的居民,同時也可以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

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識有許多渠道,政府有各類宣傳材料,配以多種文字語言供人索取或通過網絡查詢,社區服務機構有免費的諮詢服務,中文報刊也經常刊登法律知識介紹。多倫多警察局華人社區聯絡主任陳楚標警官在世界日報新移民新世界版開設的「警局來鴻」專欄,連續兩年多定期介紹針對新移民的法律法規常識,其中涉及家庭糾紛和家庭暴力問題,子女管教方式問題,交通條例及事故處理問題,報警和滅罪電話熱線問題,以及如何應對警員到訪,如何應對警察道路截停,道路行人和騎單車者的權限等等,這些深入淺出的法律解讀,都是移民朋友日常生活法律必讀。了解了這些法律常識,一旦遇到類似情況就會引以為戒,而不會茫然無知、不知所措,甚至用以前的思維和處事方式來應對。

加拿大畢竟是個法制的社會,儘管個別之處確實存在法律的漏洞和執法者的偏見,但其整體的法律體系經過百餘年的實踐還是完善的。加拿大的法律一方面嚴懲違法者,同時更保護大多數特別是弱勢群體的利益,只要你守法,無論你是公民,還是移民,或是合法居民都會在法律的保護下自由、快樂地生活。如果我們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也要善於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可「意氣用事」,更不能「息事寧人」。

齊永濤夫婦以及其它曾遇到不幸的新移民的遭遇,足以讓我們每個人從中得到啟示,法律就在我們身邊,法律滲透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知法、懂法、守法是每一個社會大家庭成員的職責,願所有新移民朋友都在共同的遊戲規則下享受自由自在的生活。


(多倫多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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