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看上去嚴肅,例子其實都是日常生活中踫到的。
剛從大陸移民到加拿大時,發現這裡的城市沒有人戴著紅袖章拿著收據本罰款你隨地吐痰;沒有人穿著黃馬甲擧著小紅旗阻止你亂穿馬路;公園裏也沒有提醒勿採花朵的牌子;即使輕軌(Sky Train) 車站 也沒有檢查車票的刷卡機,市民的一切行爲規範重在自律地遵守法規,而非束縛於嚴厲的監督。
最感到意外的是婚姻登記也注重自律和信任這條原則。
去年在加拿大登記時,去了大溫地區被授權接受結婚申請的某某保險辦事處,一名職員看了一下我們的護照,就讓我們填表。除了姓名生日和婚姻狀況(單身或喪偶或離婚超過31天),還要聲明與對方非近親血緣關係。簽字後繳費即可。我從大陸帶來的各類公證文件都沒有要求看。我很疑惑禁不住問道:連單身公證也不看了麽?那位小姐微笑著說:你不是聲明自己單身了嗎?
於是我就開始費勁地猜測為什麼加拿大這麼信任個人的聲明?丈夫說原因之一是每年三月的報稅都要註明納稅人的婚姻狀況;但更爲主要的是:加拿大注重當事人對自己言行負全部的法律責任,萬一以後發現有重婚罪,除了當事人,任何機構都沒有干係。這樣,不僅結婚登記手續簡化,且工作效率也高。
於是聯想到那次去一個峽谷遊玩,入口處除了旅遊綫路圖牌,旁邊還有提示牌:某処某処水深多少,曾經發生過多少次溺水意外,遊客們對自己的安全負責,當然也註明了緊急呼救的電話號碼。
自律和信任看似源自於兩個對立面,實際上關聯很密切。在法制教育普及且從幼兒開始的社會中,很少有人會輕慢自己所得到的信任去變著法子鑽空子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小聰明。所以在加拿大,既然一切法規和章程都相對地比較透明和清晰,老百姓在得到信任的尊重時,也養成了自律的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