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加國:移民了,入籍了 我們的愛情在哪呢? |
送交者: jef 2006年02月22日21:15:33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移民了,入籍了。身份換了,國籍換了,護照換了,甚至語言換了。對他們而言,那些觀念還是換不了。這是兩個不愉快的故事,都為着一個相同的事件。愛情即便完美,她的身體卻不能“完璧歸趙”。了解再多的道理,也抵不過內心真實的牴觸;明白再多的是非,也揮不去糾纏紛擾的細節。 他們的愛情,終於敗給了人性的羸弱。 人物:Henry,男,35歲,來加拿大三年 你的女人出門的時候,你會遞給她一個保險套嗎?在她遇到壞人非禮的時候,至少可以保證不被傳染上疾病,以至於沒有性命的危險。失身倒是次要的。我聽說老外似乎會這麼做。但,我做不到。我寧願她不會遇到那樣的情況,而我,也不想表現那樣的開闊胸襟,也不想受這樣心裡的煎熬。我真的不能愛她了,我知道不是她的錯,不是她的錯。可是,愛情已經覆水難收。來到加拿大三年了,我已經不是青澀的男孩,我已經住夠了移民監,我已經提交了入籍的申請,我的身份馬上就要轉變了,如我所願的一樣,成為世界公民。可,我的心思意念還是一樣,無法開通無法自圓其說。 來到加拿大之後不久,我就認識了她。剛來的那會兒,沒有什麼朋友。但只要是中國人都很是熱情,看我還是單身,就總是幫我創造機會認識單身的異性。我和她就是在教會認識的。那個時候,到中國人的教會參加活動,因為有的人沒有車住的比較遠,就要有人去接。 因為我有車,就被派接送她,也是剛來不久的單身的她。她樣子不出眾,扁平的面孔,淺淡的神情,好像天大的事情都不關心。我並不喜歡這樣沉默清單的女子。本來生活已經夠是乏味,她這樣的異性更是沒有滋味。在最初的日子裡,我就是負責接送,相視無話。 那個時候,在國內,我有一個女友,比我小很多,還在念研究生,很青春很活潑很愛笑。出國前,我很衝動地想帶她到我的家裡,但她沒有答應,說是等到我們結婚的日子才可以。我雖然有些氣餒,但也感動她的純潔。滿懷着神聖的愛情出國了,希望的是儘快穩定辦她過來。可,沒有想到不到半年,就接到她提出分手的消息。很沮喪,看來,她之所以不肯與我發生密切的關係,是因為我並非真命天子,更非所託之人。 那段時間,我有些沮喪,更是沒有好聲色。她看出來了,坐在車裡,也不出聲。有一次,我實在忍受不了車裡沉悶的氣氛,大聲說:“你能不能說說話,像死人一樣。”她詫異地看着我,竟是笑了。她那一笑,有些嘲弄,有些洞悉,有些不在意。“你知道什麼!好像很了解的樣子!”“你並不是一個需要我說話的人,以前是,現在也是。我並不需要說話,因為我說的也必然不是你想聽的。” 她這樣說,讓我覺得她是一個很特殊的女人,有些神秘,有些深沉,有些矜持。我停下車來,仔細地看她。她也毫不退縮地看着我。我們就從那一刻起悄悄地彼此走進了…… 她與我,並不是第一次。我也釋然,在我看來,如果她是年三十歲的年紀,還是處女的話,我一定會認為她有生理心理上的缺陷。當然,這只是我的觀念,也沒有什麼是非對錯可言。她並不是羞澀寡淡的。 在我們的情愛生活中,她的情趣氣質都很富表情,遠遠不是她面目上樸素沉默的樣子。她不僅燒得一手的好菜,更能繡花縫衣琴棋書畫。在我的眼中,她簡直是才女。雖然她還不夠美艷,但美艷並不是生活的必需品。她所有的已經足夠使我們一起的生活快樂而豐盛。我很滿足很快樂。我想她也是的。 那天,我上班前,接到一個電話,是找她的,聽他們說話,好像是新到加拿大的老同學要來拜訪。這個時候,我們已經在加拿大待了兩年多,也有一些經驗可以告訴後來人了。我說多幫助一些,也好讓他們少走一些彎路。她上夜班,就在家等候,我出門了。 下午回家之後,我看到怎麼沒有做到放在桌上的晚餐。以往,她都是做好的。我叫了她幾聲,沒有人回答,我想她應該是上班去了。或許是因為有客人來,沒有時候做晚飯了吧。推開臥室的門,卻驚訝地發現她坐在床沿上發呆。顯然,她剛剛洗過澡,頭髮還是濕漉漉的。怎麼了?怎麼沒有去上班? 我走過去,輕輕抱她一下,她卻神經質地跳起來。我說怎麼了。她說不舒服。眼神渙散。我也沒在意,告訴她我去做飯,要是不去上班,要打電話過去。她還是一動不動,我只好打電話給她的公司請假。晚飯,我是一個人吃完的。 晚上休息的時候,看她還是那樣坐着。“休息吧,讓我好好抱抱你,是不是有什麼不高興的事情了,和我說啊。”她還是不動。“那我可要親你了啊,你要是再不理我,我就要來暴力了哦。”我抱她搖她親她,就當我伸手想要脫去她身上濕着的睡衣時,她驚叫起來,連喊“不要不要”。 我嚇壞了,睜圓着眼睛看着她。她失聲哭起來。從她斷斷續續的敘述中,我知道,那位前來拜訪的老同學強暴了她。 他是她一直的傾慕者,他一直喜歡她,他看見她一副幸福小女人的樣子更是羨慕妒忌,他要占有不要再錯過,他相信他比我好比我更愛她。於是,發生了,就在我們纏綿悱惻的小屋裡,就在這張我們精心挑選的婚床上。 我們就要結婚了。馬上,很快。“我並不情願。”她冷靜下來之後說道。“告他!”我憤怒地說。“算了。”她的臉上又恢復了那種清淡的表情,“告他?這個過程還不是令你難堪讓我蒙羞的過程?我不想再提起這件事。時間會讓人遺忘的。”是嗎?我倒情願她說的對,我可以忘能夠忘,還能夠像以前一樣毫無異樣的愛她。 我們就要結婚了,就要在加拿大有我們自己的家了。我們有好多的計劃,我們要買我們的房子,生我們的孩子,許許多多,怎麼能夠因為這樣一個不足道的理由破裂。 可是,怎麼辦?我竟無法在心理上對他親近,生理上的親近更成了一種告訴她我並不介懷的方式。可我的內心,並不是這樣的,我介意我痛恨。我不管她在和我相識之前的過去,我只要她在我之後再無其他人。情願的抑或不情願的,都不行。 我們最終分開了。我搬了出去,重新租了一間房子。她仍舊沒買車,去教會,還是我接送。我們還是像最開始的時候一樣,相視無言。她的臉上,回到那清冷淡漠的表情。 人物:Peter,男,40歲,來加拿大四年 男人脆弱的心理虛榮的完美。是的,沒有辦法。我一旦想起她和另外一個男子在一起,無論她是不是情願,我都一樣無法釋懷。在這一方面,我是有潔癖的。甚至於一件寶貴的書籍,被沒有眼色的人隨意拿起翻了幾頁,都覺得心中疙瘩,更別說是自己心愛的女子。 我已經40歲了,不再是羅曼蒂克的年紀,對於處不處這樣的事,根本就是不在意的。只要兩個人情投意合就行了。可是,就是找這麼一個情投意合的人也是不容易的。 於是,在其他人的眼裡,我成了一個老花花公子──從25歲開始,和三個以上六個以下的女子有比較親密的關係,但都沒有開花結果發展到婚姻。緣由,我自己對得起良心,就是我在這個婚姻的問題上太執着。我需要心底真真正正地感覺到那種婚姻的需要。我相信只要我找到了,就一定是堅固無比的。因為,我是認認真真選擇的。 終於,我找到了,欣喜若狂。她在我的心中是無比的美麗善良,重要的是如此的愛我。她是二婚,35歲,我39歲的時候,結婚的。在這之前,我們同居了兩年。她是我在加拿大第二個交往的異性。 我是贊成婚前同居的,因為這樣才能了解一個人在生活中是什麼樣的,因為,婚姻就是油鹽醬醋瑣碎的考驗。這是題外話了。我們的婚禮在教堂舉行。我們花了很多的心思,即便我們都不是初戀,但心裡還是像少男少女一樣激動感動。我知道,這是一種很難得的情緒,很珍惜。 婚後的一年,很許許多多新婚的愛人一樣,甜蜜溫馨,覺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她願意給我們的家庭添一個或兩個小孩子。她年紀不小了,生孩子更加辛苦也有一定的危險。但她願意,她是多麼愛我多麼愛我們的家。 我已到不惑的年紀,對自己人生中的幸福很是珍惜。不久,就知道她懷孕的結果,我們這個高興啊。生活如此的美好,我每時每刻都沉浸在幸福愉快的嚮往中。永遠碧海藍天的生活。 “Peter,我前夫也帶着孩子來加拿大了。孩子想見我。我,也挺想孩子的。”“去吧,我可不是小氣的人啊。”是啊,生活對我的饋贈,使我成了一個最可愛最善良最通情達理的人。好的工作好的家庭,即將出生的孩子。她在周末,駕車去見她的前夫和孩子。我最理想的願望是兩家人還可以成為朋友,經常的走動。這樣,她的孩子們都會得到她的愛,該是一件多麼美好的事情啊。 那天,我準備好晚飯,一直等她回來。或者,她會打來電話,問我可不可以帶前夫和孩子來家裡吃飯。我會說,好啊。在她以前的丈夫面前,我的確不會小氣的。因為,我們都是愛她的。 可是,一直很晚,都沒有見她回來,也沒有電話。我有些擔心,就出門張望。看見我們的車停在路口,車頭燈忽明忽暗,她伏在方向盤上。怎麼了?是不是她的頭暈病又犯了?我急步走上前去,想拉開車門,卻是鎖着的我敲敲車窗,很久她都不反應我。我又敲,看見她倉惶抬起頭來,眼神迷離,兩腮帶淚。 我竟然想不到,她的前夫只是找孩子要見她的藉口約她出來,卻是侵犯了她。我們寬大的車廂成了他得逞的好地方。我怎麼也想不通,他為什麼!不遠萬里就是想一親芳澤? “他妒忌,他以為我們離了婚,我就不會幸福。我真的是太幸福了,對危險的他喪失了警覺。我早知道,他並不是胸襟開闊的善良的人。他說孩子在他租的房子裡,我就開車去。他問我生活的怎麼樣。我就告訴他我如何快樂幸福,你如何愛我,我們很快就有孩子了。他聽得氣極了……” 她嚶嚶哭着,我大腦一片混亂。她懷孕兩個月了,她腹中帶着我們的骨肉,我百般呵護的身體心靈卻被另一個男人輕易地破壞了。在安慰她睡着之後,我自己卻睡不着了。對於她,並不會像稚嫩的少女被侵犯一般痛不欲生吧。那是她熟識的男人,她的前夫,再沒有感情也是有感情的吧。 而我,卻心底泛起陣陣的厭惡,從厭惡那個男人,到厭惡她,甚至厭惡開這個尚未出生的孩子。我知道我不應該這樣的。這並不是她的錯。我克制着內心滋長的念頭,頭痛欲裂地昏睡到天亮。 不幾日,她有一些小小的出血。看過醫生之後,醫生說她的情況需要靜養不適宜有夫妻生活。當時,我就氣不打一處來。我有嗎?我懊喪極了,氣憤極了。可是,並沒有發泄的地方。我努力克制着自己,努力克制着自己,不斷地告訴自己說,這不是她的錯,她腹中胎兒也沒有錯,那是我們的骨肉。 “你去哪裡了,為什麼不告訴我,也沒有電話。”“我,我出去辦點事。”“辦什麼事?是不是又和你前夫出去!約會去了?!”“不,不,可是我實在想見孩子。我見到孩子了,他……”“見什麼孩子?”我打斷她說,“是見他吧?!”“不,真的是見孩子,他向我道歉了,說他是一時衝動,很內疚,也很想來向你道歉。” “哼,道歉?到我面前來炫耀才是真的。誰知道你們之間的事情。第一次不情願,第二次就情願了吧。”她放聲大哭。我知道我的話語並無理由根據,更顯得無情無義。我難道不是想她的前夫和孩子能和我們成為朋友嗎?但為什麼要發生這麼一件事。這件事使一切變質,再也沒有美好的可能。 我們分房睡了。她問我是不是怪她。我說不是,我說是怕我克制不住愛她而使寶寶有什麼危險。她羞紅着臉跑回睡房,我卻茫然站着。是嗎?是因為這個理由嗎?還是我根本已經無法愛她親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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