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虹:不願觸及的傷痛——艱難歲月回憶錄 |
送交者: 佚名 2007年05月26日14:32:46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不願觸及的傷痛——艱難歲月回憶錄
我很少寫文章,要不是到了一個非寫不可的極端的情況下,我是懶於動筆的。最近 51 網有些網友把我九年前的一件事又拿到網上大肆炒作,一時間熱熱鬧鬧,沸沸揚揚,越說越離譜,甚至連 我本人都不知道我曾經犯過如此大錯。為了還原事實真相,更為了對得起那些真正關心我,愛護我,曾在艱難歲月中不離不棄,伴我一起走過的客戶和朋友們,我不得不去觸摸這塊實在不願觸摸的傷痕, 在這百忙中抽空寫下這篇回憶。
那是 1998,我通過了對我來說比登天還難的金融考試 ,終於成為了一名股票經紀,受聘於一家西人證券公司。當時正是股票市場非常紅火全民炒股的時候,人們似乎覺得炒股就行了別的都不用做。當時註冊在我名下的客戶不少,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開帳戶在我們證券公司,由他們自己買賣,我只是執行他們的買賣指令,不要給任何建議。這類客戶都是短線買賣, 他們是利用我們公司的買賣平台和操作快速 ( 比網上交易快得多 )以及我在語言及服務上的優勢。另類客戶就是唐先生(我的先生)的一批客戶,這批客戶占大部分。他們都是授權給唐先生操作買賣,我也是只執行買賣指令。
我和我先生是從一九九五年開始一起做金融生意的,我們是從做銀行的互惠基金開始。當時每個客戶賬戶開在他們自己的名下,然後授權給唐先生操作買賣。當時的市場不錯,我們的回報率又比市場平均指數高出幾倍而且非常穩定 , 幾年下來跟隨我們的客戶個個都賺了不少錢。客戶對我們佩服不已,感激不盡,銀行也很高興,因為我們給銀行帶進了很多客戶和生意,銀行經理 為此升遷不少 。但是,就在我們生意非常紅火的時候, 1997 年下半年銀行突然改變了政策,不再讓這樣買賣互惠基金。銀行認為這樣的買賣增加了他們的工作量,卻沒有增加他們的收入(因為買賣銀行的基金沒有佣金)而且這樣的買賣,還會影響那些放長線的客戶。銀行的這一政策性變故,使我們的業務走上了艱難的八年"抗戰"之路。
那時只有證券公司還能短線買賣互惠基金公司的基金,所以仍想短線買賣的客戶唯一的去處就是轉到證券公司。當時我已在一家叫 Gorinson 證券公司做股票經紀,於是有一部分顧客就轉到了這家公司。每個客戶都開有自己的賬戶,經紀人是我,他們授權給唐先生,由唐先生負責買賣。與銀行買賣不同, Gorinson 證券公司是一個全方位服務的證券公司,每次買賣要收 $75 佣金。這個佣金是給銀行,公司和經紀人的,經紀人所得只占20% 。考慮到我這批客戶以前都是買賣不用支付手續費的,所以就這件事 上 我跟公司反覆交涉了多次,要求他們降低手續費。公司看到我的客戶比其他經紀多又是短線買賣,所以破例將我的客戶手續費降到只收$51 ,這樣的話經紀人所得就更少了。考慮到我們的生意靠的是顧客投資賺錢,靠的是建立長久的信譽,所以我也就沒在乎這些。
要回答 51網友"關心"的有關"吊銷"我的股票經紀執照 問題,有一個我不得不講的故事。因為這是整個事件的直接誘因。這位姓曾的客戶大約是在 1998 年上半年轉到我公司來的。她是眾多崇拜並委託唐先生買賣好幾年的客戶中的其中的一個。在我認識她幾年前她與他前夫假結婚來到加拿大。她有錢,她前夫有學歷,這 種"美妙" 的結合,在那個來加拿大很難的年代順利來到了加拿大。其實這種人和事在那個時候很少,可偏偏讓我碰上了。如果不是她親口告訴我,我還不會相信有假結婚這種事。從 1995 年到1998 年她一直是唐先生的客戶,跟唐先生買賣互惠基金賺了不少錢,同時和前夫一起在 Bank of Montreal Investor Line 買賣股票,在我的客戶當中算是一個投資經驗比較豐富的一個。 銀行不讓 短線買賣後,為了能繼續賺錢,她也要求轉到我所在的證券公司。
在開始的幾個月裡她也賺了錢。問題的開始起源於她婚姻的變故。丈夫在他學牙醫快畢業的時候提出跟老婆分手,而女的偏偏又愛上了這個比她年輕, 有才有貌的男人,怎麼也不肯分。男的是按婚前的" 協議"辦事,堅決要分手,最後還是跟她分開了。此事對她的打擊可想而知,她痛苦絕望以致失去理智, 自然也就無法理性去投資,別人也無法正常與她勾通。當帳戶投資額有一些虧損的時候她不能像別的客戶那樣冷靜對待,經常哭啊喊啊半夜三更打電話來找我們要錢。那時白天我上班很辛苦,晚上又被她吵得無法睡覺,弄的我每天精疲力盡。我曾幾次告訴我們公司老闆,他們要我晚上把電話拔掉,可是 好幾次晚上 拔了白天又忘了接上,誤了很多事。後來公司要我把電話錄音下來報警,我想到她畢竟是我的客戶,不忍心那樣做(如果當初我真那麼做了,也就不會發生後面的故事)。她經常上晚班,下班後夜裡一兩點就給打電話來要挾我們。有一次的情景讓我刻骨銘心。那天夜裡我的兒子(當時只有四五歲) 出水痘高燒四十度,正當作為母親的我急得手足無措的時候,電話鈴又響了。她來向我們要錢,還說不馬上賠她錢她就去公司告我們,她要弄得我們沒有工作,還跟她一樣沒家,沒孩子,當時把我氣得差點暈過去。其實我先生最不願看到客戶有投資損失,當客戶有投資損失時我們比自己有投資損失要難受幾十倍。我先生當時為了安慰她,希望她少干擾我們,讓我們安心工作,好想辦法儘可能幫她早點把錢賺回來,就答應並寫了個協議,向她保證:她帳戶上有兩隻股票,一個是加拿大最大軟件公司,另一隻是商務網絡公司的股票當時價值一共值一萬一千加元,誰都不動它,如果在半年時間內賺不回錢來,唐先生就想辦法把她的損失賠給她。我們在當時的確沒有錢,不然早就給她了我先生是想先安慰她,讓股票有時間和機會漲回來,將她的錢賺回來,因為我們在當時市場不好,又是靠一點點佣金度日,比她還困難,沒有錢給她,。寫條子的事是我先生到她家在她另一個學經濟的男朋友面前寫的,他們覺得唐先生真好,非常夠朋友,她安心了一兩個月,我們也安靜工作了一兩個月,不久據說有人(可能是我們的同行在背後)唆使她要害我們,別我們早給錢,她不等半年,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不按協議,不管你死活,只要能傷害你的事她就拼命做,其實,我們對她特別友好,特別照顧,沒有仇呀,丟了錢唐先生還答應負責賠給她,不至於這麼狠,沒良心。要不然,唐先生給她的協議非常及時有效,因為簽月三個月以後她賬上的兩隻股票開始突飛猛漲,到五個月賬面應該是從一萬一千到七萬六千,七萬六千遠超過她投資的五萬本金,後來,唐先生打電話給她,她說不是她自己要做的。只可惜她沒有堅持六個月,她是有意要害我們的。當時我並不知道唐先生保證的條子,只知道唐先生給她做好了工作,事情鬧起來我才知道有條子的事。
別人告訴她到我公司,後來到 IDA ( Investment Dealer Association )去告我們。她在IDA 把自己說得如何如何可憐 , 她是單身,在酒店做清潔工沒有錢,又不懂一句英語等等。她還說我們為了賺佣金合夥頻繁買賣等等。她的一番述說使得IDA 拿着條條框框來套,認為我違規三條: 第一不該接收這樣的人做投資;第二不該給她寫條子 ( 儘管不是我寫的 ) ,不該補給她一萬元錢;第三不該頻繁買賣。
此事是以一種調解方式解決的,並未去法庭。出席調解的有調解員,銀行代表,我公司老闆,曾某,及雙方的律師。我公司老闆是作為當事人代表出席的,所以我沒有出席。調解過程和調解結果是由 律師轉告我的。由於曾某在調解桌上所說的與事實根本不符,我很生氣並堅決拒絕接受調解的決定,要求上訴法庭。第一,曾某現在的確是單身,但她當時成為我客戶時並非如此。她的工資不高,但存款不少,具有成為投資客戶的條件;第二,她說不懂一句英語,那她如何在英語環境中工作?並且電話留言機里說的都是英語,也能在電話里跟我們老闆對話。第三,她說我們為了賺取佣金而頻繁買賣,實際上她早就知道 短線操作本來就是唐先生的買賣風格,又不是後來才變的,賺錢的時候並沒有說什麼不好。如果我想賺佣金,當初我就不會要求公司降低佣金,那樣賺的更多還輕鬆。
看到我如此這般,公司老闆和律師都勸我說算了,他們說以他們的經驗大凡碰到這種事情,調解員都會向着客戶,認為客戶是弱者,並且她說的又是那麼可憐。再說,損失兩三萬加幣, 對銀行和公司是小數目,他們不願意花時間在這種小事上,認為越快越簡單解決越好。他們勸我:如果我要去法庭上訴,不僅要花上好幾年時間,花費很多律師費,而且漫長的上訴過程,會使人心力憔悴,日子難熬。與其這樣,不如將時間和精力用來做更多更好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我被迫無奈接受了調解方案。當天的情景我記得非常清楚,由於我覺得冤枉,一直不肯簽字,在場的人等了又等,休息了幾次,最後實在沒辦法我含着眼淚簽了字。此情此景我終身難忘,在場的每個人都可見證。當時我的心情跌至谷底,眼前一片漆黑,連回家的方向都找不着。當時在場的一位華人翻譯,事後在咖啡店裡陪我坐了很久,一直勸個不停。我至今很感謝他,要不是他的排解和慰籍,我真不知道那天能不能渡過。
既然我已簽了字,那麼 IDA 就必須對我要作一定的處罰,也要賺一筆。當時有幾種選擇。要麼罰款七八萬,要麼放棄股票經紀執照,在一定時間內不能作股票經紀,(一個執照一年賺不了幾萬,只是普通工資報酬)。一方面我當時沒有錢,連付給律師的一部分費用都是跟我的一位老鄉朋友借的,而且就我當時的心情而言,我是一天也不想再做股票經紀了,所以我選擇了放棄執照。說實話,失去執照我很心痛,因為這個執照實在是來之不易。我當時的英語並不太好,加上孩子又小,我是費了好一番功夫才考下來的。這件事讓我很痛心疾首,這是我職業生涯中受挫最重的一次,也是我一輩子都忘卻不了的痛苦經歷。這件事後我發誓:即便是十輛金車拉我,我這輩子 也不會再做股票經紀了。
在這件事中,真正的受害者是我,而且被傷害得很深。一方面傷害來自於客戶,由於她婚姻的破裂造成她失去理智,引出事情種種,進而牽連了我。另一方面傷害來自於 IDA 系統,這個系統是一個非常嚴格而不講情理的系統,非常殘酷,它絕不考慮經紀的利益,沒有經歷過不知道。客戶就是利用了系統的這一點。我辛辛苦苦起早貪黑忙了一年,不僅沒賺錢反到賠了一萬多給客戶(給律師的費用沒有算在內)。雖然有一點佣金,但大部分給了銀行和公司,我得到的是很少部分。最為慘重的是此事不僅使我丟掉了來至不易的執照,更嚴重的是對我心靈造成的創傷多年不能癒合(因為這事我長期夜晚不能入睡,形成嚴重的失眠症,醫生下令要我病休了幾個月)。
前幾年,我也曾想通過法庭還原事情真相。但是想想事情都過去了就讓它過去吧,要不是那位客戶婚姻不幸,我想她也不會失去理性而不講道理,原諒她吧。更重要的是我實在不願再一次觸及那心靈的傷痕,要知道:那是我心靈永遠的痛!但事情遠比我想象的複雜,殘酷和無休止。我是一個受害者,被她害的,不是我害她。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講都比我的這位客戶可憐和悲慘得多,我要承受市場的,客戶的和管理部門的三方面的壓力,再加上謠言和輿論的極大壓力。她是一個主動和有意害人的人,沒有良心的人,卻變成了一個受害者,她在市場崩潰時沒有任何損失,卻搞得我們走投無路,連飯都吃不上。很多人不知道事情的經過,不分青紅皂白,只要有苗頭,能傷害別人就到處宣揚,不怕傷害無辜,不管這樣做對自己是否有利沒有利,經紀也是人哪!不要把毛頭總是指向經紀。我們當時沒有錢有理說不清,沒有機會說,既然大家要說我就給大家說個明白。
這件事我承受巨大的壓力,一直沒有說,勇往直前,我終於挺過來了,開始輝煌了,有人心裡不平衡,沒有必要,大家共同發展。今天的我說不上成功,如果有什麼成就那也是必然的,梅花香自苦寒來。一個人的成功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在走向成功的過程中他(她)以及他們的家人付出了比常人多得多的努力和心血。來加拿大這十幾年,我經歷了很多事情,尤其是在生意不好的那些艱苦歲月里我吃了很多很多苦,有許多的苦和難是人們無法想象的。在這些苦難歲月里,我沒有被困難壓倒而是堅強地站了起來,我的意志得到了磨練。這些經歷,教訓和經驗是我這些年最大的收穫也是最大的財富,是我走向成功的動力。其實,一個人在世上最難戰勝的是他(她)自己,在人生道路上每個人都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遭遇。如果他(她)能從苦難中堅強地走出來並且變得更加堅強,變得什麼都不怕,那他(她)就是個戰無不勝的人,我希望成為 這樣的一個人。
蕭虹
二零零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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