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保姆(Live-in Caregiver)工作簽證是加拿大移民部針對保姆從業人員設計的一項特殊優惠的移民項目。合資格的申請人可以在加拿大一邊受薪工作,一邊申請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加拿大移民部為住家保姆規定了與技術移民完全不同的移民條件,即住家保姆在加拿大工作滿兩年後,只要其本人和家人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便可申請移民。 與技術移民相比,保姆移民項目具有許多的優勢:1、學歷要求低,高中(包括護校、師範學校等中專學校)即可;2、申請周期短,在加拿大當地申請,幾個月即可完成。 住家保姆移民項目的特點是,申請人可以先工作兩年再移民。申請人有充足的時間去了解加拿大,以便儘快融入當地社會;工作期間還可以提高英語水平,以便移民後儘快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並為全家移民做好準備,比如,租房子,找作,孩子入學等;兩年工作簽證期間的收入可以為申請人打好經濟基礎,積累一些資金用於移民後全家人的生活。
最新計劃對申請者的要求和申請步驟如下:申請人具備如下條件:第一,高中畢業以上;第二,申請之前曾接受6個月的全日在校護理培訓,這種培訓並不局限於家庭護理,只要相關即可,例如,護士培訓、或幼師、幼教培訓亦可,但必須獲得證書;或者:申請之前有12個月從事帶薪全職護理工作,這12個月的帶薪護理工作必須在申請前的三年內獲得,且必須至少連續六個月受僱於同一個雇主,上述兩個條件,申請人必須具備其一;第三,有一定的讀、聽、說英語或法語的能力,能夠獨立應付一些緊急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函授課程不屬於在校培訓,但可列為經驗的一部份。在一些機構如日托中心,醫院,敬老院的護理經驗可計為經驗。該經驗必須與申請人在加國準備申請的工作相關。
申請該項計劃與一般類別的移民不同的是,在赴加之前,申請人須先找到加國雇主,即願意雇用申請人作為住家護理員的家庭或個人。對雇主的具體標準和要求是:年收入須在6萬加元以上;如果雇用住家保姆來照顧兩個以上幼兒,則該家庭的父母均須擁有全職工作;家裡須有空閒房間供住家護理員居住。
住家保姆在工作滿兩年時間後,即可着手在加拿大申□永久居民身份。基本要求是:一、住在加拿大;二、擁有有效的住家保姆工作簽證;三、兩年的全職保姆工作允許不同的雇主(但換雇主時必須申請新的工作簽證),但不可以同時為兩個雇主工作。四、住在雇主家中;五、申報的材料完全真實;六、有能力保證自己及家人的生活,不需要接受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