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移民如何進行公證辦理? |
送交者: 輕不狂 2010年01月25日01:03:17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公證的地域管轄權:按照國內的規定,沒有刑事犯罪的公證要求在申請人的戶口所在地公證處辦理。公證的規定根據地區不同,也不完全相同,最好在辦理公證前,先到當地的公證處諮詢一下具體的規定。 間接公證:主要應用於證書公證,即對證書的複印件進行公證,證明證書的複印件和原件相符合,證件上的印鑑屬實。 直接公證:即公證處直接給予證明。 辦理公證時,公證處一般要求申請人提供戶口本和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一般來講,公證的辦理要求如下:(僅供參考) 教育經歷公證:要求申請人單位出具證明,畢業證等直接公證。 未刑公證:要求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未刑證明,直接公證。 出生公證:要求申請人單位出具的證明或戶口所在地辦事處開具的出生證明。 學歷、學位公證:要求提交申請人學歷、學位的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此公證使館要求必須是間接公證. 婚姻公證:要求提交申請人結婚證的證書原件和複印件,間接公證。 未婚公證:未婚申請人要求提供該公證。要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辦事處開具未婚證明,直接公證。 工作經歷公證:要求申請人單位出具證明,直接公證。 培訓證書公證:凡是非英文、法文的培訓證書,要求提交申請人證書原件和複印件,間接公證。 公證書數量:至少兩份,一份交使館,一份自己留底。如需要做CCPE,學歷、學位證書要做三份。 公證照片:2寸彩照。直接公證要在公證書上貼照片,根據辦理直接公證的數量計算。 作者: Ka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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