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以後工作 福利恐受影響 |
送交者: 呼吸新鮮空氣 2011年08月16日00:17:50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2006年底,安省廢除了強制性退休,雇員可以選擇65歲 以後還繼續工作。不過,雇主可能不會讓超齡雇員再享受與年輕雇員一樣的人壽、醫 療、牙科和傷殘等福利。
修訂後的安省人權法(Ontario Human Rights Code),中止了強行退休,但是如果員工遵守勞工標準法(Employment Standards Act,(ESA)及其規章,安省人權法仍然允許基於年齡的不同的員工福利計劃。因為勞工標準法沿用對年齡的規定是“18歲或以上,並且小於65歲”,受人權法和勞工法保護的年齡,有效地止於65歲。 在有工會的就業領域,有人報怨65歲以後工作就沒有了福利,儘管工作合同的書面語言稱“全體職工”享有福利,仲裁人沒有允許雇主可以限制年紀較大雇員的福利。但是,如果在勞資協議中預先表達了超過65歲的員工享有不同的福利,那麼,對福利的減免則是被允許的。 在查塔木-肯特市及安省護士協會,仲裁人也規定,針對在65歲還工作便減免福利的勞工協議並沒有違反加拿大權利和自由憲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或安省人權法。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非工會雇員因福利減少質疑憲章。 據《多倫多星報》稱,在2010年底,加拿大薪資和就業新聞(Canadian Payroll and Employment News)對雇主進行問卷調查,看他們是否修改65歲以後工作的員工的福利。63%的雇主表示,減少或調整了65歲以上員工的福利,但沒有取消;21%的表示,福利與原來完全一樣;12%表示取消了福利。 一位受調者指出,“我們辦公室目前雇用了60歲以上的雇員4人,65歲以上的3人。 福利待遇中的長期殘疾的部份在65歲完全中止;人壽保險部份削減了一半; 其他福利到70歲還會保留;有可能會被修改,但不會被取消。” 因此,如果雇員考慮在60歲中期繼續留在工作崗位,請詢問雇主,以了解福利可能的變化。雇員將繼續享受安省藥物福利計劃( Ontario Drug Benefits Plan),但有可能減少或不再享受人壽、醫療和牙科福利,這時可以尋問私人公司的福利選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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