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比加拿大可自由多了。在美國我兒子這麼大的年齡就能扛把槍到學校把同學老師掃個精光。加拿大居然要槍支管理,法律嚴格到連讓我兒子帶槍去學校殺人的膽量都沒有。
美國教育發達,人人都很容易上大學。像我花了三千美元就拿了個八零噸大學的博士,回國後還能當的新X的共同主席。國內的人一聽我從美國拿個博士,都爭着要我去騙他們的錢,我不去騙還不好意思。而加拿大的大學竟然說我考托福437太低,拒絕信說只能收合格的學生。我不就報紙上的英文單詞看不懂嘛,哪裡不合格啦?
美國人可勇敢了,勇敢到可以拿着AK47和警察槍戰。警察打不贏,還要到槍支店去徵用槍支才行。雖然紐約的人均犯罪率是多倫多的12倍,但我每次在大街上看到每幾分鐘就呼嘯而過的一輛輛美國警車,膽可就壯了不少。哪像加拿大,上次我從蒙特利爾開到多倫多,一路上一個警察都沒看到,把我嚇得半死。想想要是有人拿着AK47來和我槍戰,我不就得用我兒子的水槍對付麼。美國文化比加拿大也豐富。上次我在美國大白天不小心走到貧民窟,被一個比我高三個頭的黑人兄弟一把提起。虧得我也是一個一等一的機靈人,立馬把身上所有的錢連硬幣信用卡全部給他。後來在多倫多我開車走遍了所有大街小巷,硬是找不到一個貧民窟。特地去警察局打聽,問問哪裡可以讓我再體驗一次保證被搶的特色文化。警察把我轟了出來,說整個加拿大都沒有貧民窟,氣死我了。
美國人的眼界可開闊了,連長達六頁有135個候選人名字的選州長選票都見過。
還有總統,美國人可是什麼人選民都敢選了當總統的,哦,這個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