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主義是加拿大移民政策的一貫特色 |
送交者: 河洲 2003年10月18日21:51:14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留意一下加拿大的移民歷史,我們不難看出,加國的移民政策一向是講究務實的,所謂公正、平等這些原則在實用主義面前統統靠邊站,人道主義更是極次要的考慮因素。 但即使是以實用主義來指導移民政策,長期以來主流社會中也存在着兩種意見,一種是注重長遠效益,將移民看做維持經濟與人口增長的因素,另一種是注重短期效益,只有在本國勞動力短缺時才想到移民。那麼歷次的移民潮中,誰是贏家誰是輸家呢?一般說來,地主和資本家是最大受益人,因為移民潮不僅帶來勞動力,而且擴大國內消費市場。勞工階層則會感到壓力,因為移民會和他們爭飯碗,使他們的工資水平難以上漲。只有在經濟上升時期,而移民又普遍具有專長的時候,與本地勞工的矛盾才會緩解。至於移民社區本身也面臨同樣的問題。新移民會擴大移民的力量,但同時加劇了勞工市場上的競爭。 歷史上,加國移民政策的最大特點就是移民部官員大權在握,移民申請者的命運幾乎全部掌握在官僚手中。早期《移民法》中的條款定義模糊,極富彈性,而解釋法律的權力都在移民官手裡。移民部通過一些特殊委員會來行權,許多政策無需通過國會辯論,也就躲過了公眾的耳目,避開了媒體的嚴查。也正因為如此,政府在移民問題上常常說一套做一套,一切都以當時具體情況為依據,政策變得很快。 加拿大雖然本身是個移民國家,但勿庸置疑,英法兩裔是構成該國社會的主流。在英法殖民者站穩腳跟後,其移民政策就控制在他們手裡。下面我們來簡要回顧一下幾個重要的歷史時期。 1870年到1913年年間,移民政策是加國的一項基本國策。這正是加拿大的基礎建設全面展開時期,三條貫穿大陸的鐵路開通,西部大量耕地等待開發,同時國家對民族工業實行了貿易保護政策。這些都要大量廉價勞工,因此刺激了移民潮。到後來從美國和海外湧來的移民太多,政府不得不採取限制措施,於1910年修訂了移民法,開始對不同地區的移民區別對待。移民法第38條C款明文規定:“委員會主管有權暫時或永久地禁止某些種族、階層、職業或者性格的人移民加拿大。” 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前,加拿大一直需要農民、農場工人,以及女性家務勞動者。移民來源主要是英國、美國、以及西北歐地區。 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地區歧視”成為加拿大移民政策中的一個重要特點。20年代後的《移民法》,其中心內容就是限制移民只能來自某些國家。加拿大基本上只歡迎從美國和西歐來的移民,這種地區歧視直到60年代才消除。30年代的經濟蕭條期間,本國失業率高居不下,勞工市場競爭激烈,移民受到排擠。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十幾年間加國的大門對移民基本關閉,只有美國人和英國人、以及帶有資本的農場主是例外。 二戰結束後,移民政策再次成為國家的基本國策。人們開始重視移民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不過移民都是經過篩選的,而且移民的來源國仍然是選擇的一條重要標準。1947年,當時的總理Mackenzie King在國會發表的講話非常清晰地闡明了加國政府在此問題上的立場。他說:“提到選擇移民,有人批評我們在搞歧視。我想指出的是,加拿大絕對有權利選擇自己喜歡的未來公民。進入加拿大並不是一項基本人權,而是一項特權。這是個內政問題......我相信加拿大的國民不會希望因為大量移民的湧入而改變我們的人口組成。如果大規模從東方移民,加拿大的人口組成就會發生根本的變化。而且大量的東方移民肯定會造成社會問題和經濟問題,並可能影響我們的國際關係。” 儘管Mackenzie King的講話只提到東方移民,但當時的情況是其它歐洲國家的移民也受到限制。西北歐的移民職業範圍寬一些,而德國、奧地利、希臘、芬蘭的移民僅限於農學家、農場工人、家務勞動者、護士及護士助理。意大利人受到限制更嚴,只有在加國有關係密切的親屬或者得到特殊許可的人才能移民。直到1956年,限制才在全歐洲範圍內放寬,只要申請者能夠滿足當時勞工市場的需要就可移民。 移民及公民部看重移民的長期效益,而勞工部則密切注視經濟周期,所以常常只在乎移民的短期效益,這兩個部經常鬧矛盾。與此同時,人們對有技能的移民開始重視。戰後經濟飛速發展,加拿大也從資源型經濟轉向製造型經濟,單純的體力勞動者不再吃香。本國的教育當時還不足以提供足夠的人才,因此教育程度高的技術人才日益受到青睞。 對於技術人才的需要終於為廢除地區歧視政策提供了契機。1962年,當時的移民部長Ellen Fairclough說:“我們應該盡最大努力允許有合適背景的個人移民加拿大。” 從此移民的個人能力取代來源地區而成為首要考慮因素。不過當時缺乏一套系統的評估標準,移民批准基本上是由移民官的主觀印象來決定,所以造成了不少混亂。直到1967年,評分系統才正式出台,成為評估合格移民的重要標準。1967的修訂至為重要,為以後三十多年的移民政策提供了框架。大量有專長的移民湧入加拿大,資本家和勞工都是受益者。 進入80年代,加拿大國情又發生新的變化。因為出生率低,人口老化日益成為社會問題。移民的目的也相應變化,不再只是補充技術人才,而是要維持一定數量的適齡人口。因此移民的限制進一步放寬,形成了又一次移民潮。1985年只有8.3萬移民,到1987年就猛增到15.2萬,1993年則有25萬。政府的計劃移民數一直是全國人口的1%。 不過政府出於維持人口考慮而大規模移民,卻引起了新的社會問題。90年代初的經濟曾經歷一個蕭條時期,失業率很高,但移民人數卻沒有相應減少,超過了社會的吸收能力。本地人--尤其是勞工階層,與移民的矛盾再次加劇。另外,因為人口萎縮是西方世界的普遍問題,從西方國家移民的人數大為減少,加國政府不得不增加第三世界國家的移民,這無可避免地造成種族間的緊張關係。 近年來,政府對新移民的就業安置工作做得很不夠,積累的問題越來越多,因此重新修改移民政策是在所難免的。新移民法限制技術移民,但是鼓勵親屬移民,這個政策背後的策略顯而易見。減少獨立移民,政府可以減少安置新移民的負擔,增加親屬移民,那麼照顧新移民的責任就主要落在擔保人頭上了,國家可以不必過問。加上目前的新移民都蜂擁到幾個大城市,而偏遠地區卻仍然人口萎縮。正在考慮中的“到偏遠地區安家落戶”政策,其實用性也是不言自明的。 講到加拿大移民史,不能不提華裔移民的遭遇。早期的華人都是勞工,來加拿大淘金、修鐵路、架設電話線、做家務勞動,和其他民族一樣參與了這個國家的基本建設。尤其是修建鐵路,華工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然而鐵路修完以後這些廉價勞動力便顯得“多餘”了。加上華人與其他族裔的種族衝突加劇,政府便開始推行排華政策。1885年的《華人移民法案》對所有進入加國工作的華人每人徵收50元人頭稅,隨後提高到500加元。據統計,1885到1923年間政府向大約81000名華人移民收繳了2300萬加元的人頭稅。1923年之後雖然取消人頭稅,但是其地域歧視政策卻乾脆禁止華人移民加拿大。 直到1967年政府開始推行不分種族的移民政策,華人才能夠重新移民。 最近幾年亞洲國家成為加拿大的最大移民來源國,這固然是因為加拿大本身的需要,但也與這些國家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有關。出於種族關係的考慮,以西方人為主體的加拿大是不會把亞洲國家做為移民來源的首選國的,但是迫於現實壓力,政府又不得不這樣做。就連加拿大政府一向標榜的多元文化政策,也是在同化與熔爐政策都失敗後不得以而採取的。做為新移民,我們應該面對種族矛盾的現實,同時調整好自己的心態,為推動種族和諧而努力。 |
|
|
|
實用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