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傍晚的時候,我去銀行,在PLAZA門前的停車位把車停好,剛轉身走了不到兩米,只見停車場另外一排車的車道里左轉飛快地駛出一輛車子,速度絕對應該在 20公里以上。我轉身的時候車子離我應該有五六米遠,車子絲毫不見減速地沖向我……我尖叫着向後退,渾身冰涼,完了,我今天要死了。
車停住了,一對同胞男女坐在車裡,他們在等我讓開路……我發現不知什麼時候鞋子掉了,我光着腳,鞋子在汽車的正前方。
一個印巴人跑過來叫着:“你怎麼開車 呢,你會撞死她的!”我發着抖,眼淚掉了出來。印巴的小伙子指着司機說:“你不能走,我要叫警察。”他又指着我說:“你也不能走,我給你當證人,他幾乎殺 了你!”小伙子把汽車的牌照用手機照了下來,車上的人慌了,連忙打開車門走下來向我說“sorry!” 坐在副駕駛的女人用英語向我說:“sorry! he was thinking……sorry! ” 然後轉向印巴小伙子說:“everybody can make mistake,please,excuse!”
印巴小伙子說:“不行,如果我原諒了你,今天你撞死她,明天就是我。你不能這樣開車……我必須叫警察” 。他們你一言我一語地在說着,我腦子裡還全是汽車沖向我的情形……那個女人過來向我求救,說“實在是對不起,真的是他在想事情……”看在今天要撞死我的是我的同胞的份上,我對印巴小伙子說:“謝謝你! 給他一次改正的機會吧。”印巴小伙問我“Are you OK?”我只好說我OK。女人用廣東話說了句:“謝謝你啊!”鑽進汽車開走了。
我在銀行里排隊辦事的時候,心裡還在後怕。同時也想起來加拿大這些年我的“同胞們”對我的各種各樣的“關照”。那個印巴小伙子說的對:“如果原諒了你,今天是她,明天就是我!” 心裡這麼想但真到遇見事,我知道對同胞我還是沒辦法不通融。
前幾天和一個朋友聊天,她說有一年她回國經過美國,當時情形很不安全,結果她就到律師那裡寫了個遺囑,誰知道回國就遇見了幾乎喪命的車禍。我今天下午剛打電話給律師詢問做遺囑公證的事情,出門就差點把命丟了。你說,這是不是自己在咒自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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