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東嶽案的思考:華人社區的職責 |
送交者: 佚名 2004年07月23日16:02:10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殺害九歲兒童張東嶽的疑犯陳民(譯名/CHEN MIN)終於7月21日被警方擒獲,這是意料之中,也是意料之外。 所謂意料之中,是因為法網恢恢,玩火者終自焚。道高魔高,如果殺人越貨者可以超越法律之外,那麼這個世界就沒有公理可言了。 而意料之外的,是自去年10月20日早上,居住在士嘉堡的9歲兒童張東嶽在家中失蹤以來,社會上關於疑犯的許多猜測,譬如說疑犯是來自中國大陸的留學生,與張家或者是居住在張家的住客有一定的聯繫等,最後都不幸被言中,這個結果確實讓人有些驚訝,因為預言者於此時都不希望一語中的。 一位社區知名人士在獲悉張東嶽謀殺案被偵破時對星星生活記者說:“事件雖然經歷了十個月,小東嶽也一去不會再返,但今天一聽到疑犯被抓獲這個消息,內心還是隱隱地痛。”身為長者,這位社區人士相當感慨。“本來抓到疑犯應該很高興,但正如大家所看到的,警察都很沉重,他們為破案付出了相當艱巨的努力。” 從事兒童教育的張女士就張東嶽案告破時表示:“作為張東嶽的父母,在過去這些日子裡,他們一方面忍受着痛失愛兒的痛苦,另方面還承受着流言的中傷,但他們以寬厚之心待之,盡其力協助警方,這種風範令人肅然起敬。” 自張東嶽案發生以來,民眾曾對警方的破案能力表示懷疑,而此番疑犯陳民的被捕應是一個回答。 據皮爾區警察總長凱特尼介紹:“為偵破此案,全國共動用了300多名警員,專案組由32名偵探組成,其中14名來自多倫多,18名來自皮爾區。警方在查案過程中得到來自中國警方、美國FBI、加拿大皇家騎警、安省省警以及多倫多大學等方面的協助,耗資近十萬元。” 當然,民眾除了表達對警方的敬意外,痛定思痛,從張東嶽案的發生,到陳民被繩之於法,一些經驗與教訓,應引起我們的重視。 關於破案,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專欄作家就此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我們不是警察,箇中細節無法瞭然。但是,隨着該案的水落石出,儘管我們至今仍不知道疑犯作案的動機,不過,我們有理由相信,張東嶽案與鍾斯案是有所不同的,這主要體現在東西方文化的不同。從數宗西方女孩失蹤案來看,犯案者的動機比較傾向於性侵犯;而對於東方女孩失蹤案來看,假若作案者是華人華裔的話,犯案動機有可能是性侵犯以外的可能,比如綁架勒索、報復等。特別是在多倫多,由於擁有相當大批的中國留學生,這些學生的年紀偏小,從心理到社會經驗,到人生磨練都很幼稚,假若他們不慎步入邪途走上犯罪的道路時,需要注入合適的引導將他們從犯罪的邊緣上拉回來。像假若法庭認定陳民確是殺害張東嶽的兇手,那麼,警方在案發時那種高調處理的攻心方式,是否適合如陳民這樣的疑犯是可商榷的。” 有民眾耽心,隨着張東嶽案的被破,華人華裔,或者中國留學生的形象會受到嚴重的影響。一位李姓留學生在接受採訪時不無憂心地說:“陶琳、尚葵、趙巍及張東嶽的被害致使中國留加學生的整體形象受到嚴重的破壞。我們擔心這將直接影響我們今後的學習與生活。”李同學希望媒體以及社會在反映張東嶽案告破的時候,不要將焦點集中在疑犯的作案過程以及熱衷研究作案動機,而應該更多的引導我們的社區,我們眾多的團體,以及我們的社會,透過此案,對生活在海外的中國留學生予以更多的關懷與教育,幫助他們度過心理困擾期,切實解決他們在學習與生活上的困難。過多的指責與歧視,都無利於華人社區的建設。 李同學提出的這個問題很重要。確實,過去社會上發生一些案件,只要一涉及留學生,輿論就會重在指責而疏於關懷。其實,因個別中國留學生的表現而將帳算在全體中國留學生的頭上,這種“一竹竿打死一船人”的作法,是有欠公道的。 從整體來看,個別中國留學生無視法律的行為,只占社會犯罪率一個極少的比例。多倫多治安狀況的變壞,含有多種因素。包括吸毒、販毒、搶劫、殺人、強姦等等,犯罪者包括各階層人士,而遠非僅是留學生,或是來自中國的留學生。這個觀念連主流社會都是認同的。去年秋天,在星星傳媒集團負責人引導下,中國中央電視台《小留學生》選景組到國會山莊拜會國會議員詹嘉禮時,詹嘉禮就明確表態:百分之八十的留學生是好的,絕大部分的留學生,他們通過自身的努力,會學有所成,成為加中兩國建設的棟梁。 另方面,殺人者並非都是中國留學生。比如最近發生在加拿大安省北約克的中國留學生被企圖謀殺案,來自新加坡的CHAN SENG TAN,見財起貪,意圖殺害來自中國的女留學生,TAN之後被控綁架、企圖謀殺、性侵犯、搶劫等多項罪就是個最好的例子。就算是留學生犯罪,也不僅是現在,不僅是在加拿大。再如1991年11月1日,剛獲美國愛荷華大學太空物理博士的中國留學生盧剛,因誤解學校對他存在歧視而開槍射殺三位教授、一位副校長和一位同樣來自北京同時獲博士學位的中國留學生山林華。 正確認識留學生犯罪不等於否認客觀存在的事實。我們必須承認:近年來,在中國留學生相對聚集地,比如日本、澳大利亞、新西蘭、英國、加拿大等國家,留學生犯罪率較高,這個事實已引起所在國以及中國的重視。 例如,在澳大利亞的悉尼唐人街,3名男子劫持了老字號“得記燒臘”的老闆周啟泉,疑犯索要60萬澳元贖金,警方破案後抓獲5名綁架嫌疑犯,他們最小者17歲,最大22歲,都是來自中國的留學生;又如,2002年8月2日,中國留美學生尹湛在印第安納州普渡大學學生宿舍樓里殺死了兩名韓國女學生,僅僅是因為尹在騎自行車時和其中一名開車的韓國女學生險些相撞,便殺人泄憤。 有報導指,在新西蘭,個別中國留學生或留着古怪髮式,穿着最時髦最豪華的服裝,開着奔馳、寶馬轎車招搖過市;或涉足賭場、地下毒品交易市場。據當地媒體報道,一個中國東北來的女學生,一次賭博就輸掉5萬多新元(1新西蘭元約折合人民幣4.02元)。 凡此種種,多少能勾勒出中國留學生犯罪的心理輪廓。但,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這些留學生置大好的留學前途不顧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假若我們將犯罪者的家庭背景,所在國所推行的留學政策以及心理髮育年齡相比較,我們不難發現,犯罪者比較相同的特點是家庭經濟條件好,犯罪年齡偏低,且心理素質較差。 就以涉嫌殺害張東嶽的陳民來說,他是2001年登陸加拿大的,那年他才17歲,小小年紀就離開家人漂洋過海,無論怎麼說,這個年齡在思想、心理以及道德觀念上的經驗都是不足夠的,假若他出生在獨生子女家庭,再假若他人生再遭遇少許打擊,無知與衝動促使他走出錯誤的一步,這是誰之錯? 正如我們所知道的,與八、九十年代的留學生所不同的,如今的許多留學生年紀偏低,大多在二十二、三歲以下,這些孩子在國內僅只完成高中課程,因為成績不好,父母就將他們推出國門,以為浸浸洋水就可以一朝躍龍門。為了讓孩子能在國外安心學習,父母給孩子準備了大筆的資金,甚至盲目滿足孩子的購物願望,像買好車住好房子等。從某方面,不能說父母對他們不重視,不愛。當然,父母付出這樣的愛是有“代價”的。他們往往忽略了孩子自身的特點,強硬要求孩子必須要學有所成,出人頭地,這無形給孩子造成具大的心理壓力。 我們相信:當孩子們踏出國門的時候,沒有人會相信自己會成為罪犯,或者會學無所成。孩子只有到了國外,在接觸了現實生活之後,面對活生生的生活打擊,加上父母管教上的失控,還有物質生活的引誘,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下,那些自立、自制能力差的學生容易遭遇生存危機,從而產生心理障礙。這種障礙一旦得不到及時的疏導,很容易成為犯罪意念的溫床。 心理學家認為:二十二、三歲以下,初高中畢業就直接出國的留學生,他們的心理問題有兩種,一種是出國前因家庭環境造成本來就有的,另一種是在異國他鄉適應過程中出現的差異。一般來說,如果原來的心理就不夠健康,在出國後受環境激發,通常只會惡化,這類學生以男性居多。 當然,也有部分學生出於好玩心理或迫於父母的期待而出國,這種目標不明確、動機不單純的孩子,一但遭遇挫折,也會產生自暴自棄,報復社會的行為,這也是部分小留學生犯罪的根本原因。 還有另一種情況,就是家長為了將孩子“騙”出國,將國外生活與學習講得過於美好,孩子出國後發現現實與理想存在巨大的落差,內心壓力很大,一些性格比較內向、不善交談的學生,處在非母語環境中,更容易封閉自己,出現交往障礙,這些也容易促使孩子行為走向極端。 不管是何種形式的心理障礙,都需要積極的疏導,以及由外界為他們營造一個傾訴的空間,進而獲得外界的幫助,這是最具現實意義的幫助。 顯然,讓不懂得如何尋求外界幫助的孩子獲得幫助,這是我們社會,也是華人社區所必須承擔起來的職責。 當然,回過頭看,中國留學生案犯率高的國家,在吸收留學生政策方面,大多注重留學生申請者在抵達申請國後的生活能力。像有些國家過份依賴學生名下是否具備有數十萬元的存款,而忽略了對學生學業、品德、心理等方面的考核;還有些國家,由於與中國沒有建立相應的引渡條例,造成學生犯罪者有僥倖心理,以為一犯罪可以一走了之,這在某方面助長了留學生犯罪狀況的惡性循環,現在該輪到我們反省了。當然,這包括加拿大。(林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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