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保守黨政府星期四提交C-24法案,對入籍法進行重大改革,包括提高對申請入籍者的要求,剝奪恐怖分子和間諜的國籍等內容。這是加拿大入籍法自1977年開始實施以來第一次全面修訂。
根據該法案,永久居民要提出入籍申請,必須在過去六年期間實際住在加拿大四年方有資格。現行規定在過去四年中住滿三年即可。
加拿大廣播公司報道說,這項法案給予移民部長更大的權力。他將有權取消或給予國籍,而法官的作用主要是主持入籍儀式。按照現行法律,法官參與審核程序,並有權定奪最後是否批准申請。按照新法案,這將是移民部官員的工作。
新法案也加重了對作假行為的懲處。現行法律對舞弊造假者處以最高1千加元的罰款或最長一年的有期徒刑。新法案建議把罰款額提高到最高10萬加元,把刑期增加到5年。
擁有雙國籍的加拿大公民如果捲入和加拿大敵對的武裝衝突或被法庭裁定從事恐怖活動、間諜活動和其他叛國活動,其加拿大國籍可以被取消。永久居民如果捲入這些活動,入籍申請將被拒絕。
申請入籍的手續費從100加元增加到400加元。 - 多倫多 51 網
對於那些因各種歷史原因失去國籍的加拿大人,新法案建議分別處理。1947年1月1日(紐芬蘭省為1949年4月1日)以前出生在加拿大的人和在此日期前完成歸化手續的人,以及他們的第一代子女,將可以重獲加拿大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