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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籍趕快:6年住4年新規 1年才落實
送交者: 聊聊寶貝 2014年07月03日00:48:41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現在提出入籍申請,移民部仍將以4年住滿3年,作為是否達到居住時間要求的依據。

加拿大新《入籍法》已完成立法,新法中幾項較受關注的改變,包括居住要求時間延長至6年需要住4年、居住意願、14歲至64歲需要考入籍試等條款,不會馬上實施。移民部預期,這些條款距離落實時間約有一年。

不同條款落實時間不同

移民部發言人帕夫利奇(Alexis Pavlich)昨日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新《入籍法》Bill C-24已在6月19日通過所有立法程序,但不同條款實施時間不同,有的立即生效、有的需要由院督(Governor in Council)決定實施時間,移民部預期,有的將在約一個月實施,有的則需要一年左右時間才會實施。

移民部歸納指出∶

立即生效的條款∶對加拿大軍人加速入籍申請、對海外出生公民入籍有關「第一代限制」的定義:讓具公務員身分派駐在海外生下或領養的子女,他們在海外生下或領養的下一代,不受新《入籍法》規定海外出生加拿大人,不能再傳國籍給下一代的限制;加速入籍決定發出程序的條款。

預期將在立法完成(6月19日)後一個月左右實施的條款:入籍申請新的做決定模型(decision-making model);不同改善申請程序效率的新措施;新的司法覆核及上訴程序。

預期需要一年時間落實的條款占較多∶有關接納更多應拿,但還未拿公民的加拿大人(Lost Canadian)的條款;新的居住要求;居住意願要求;參加入籍考試年齡擴大為14歲至64歲;以官方語言證明其具有加拿大知識的要求。

其他還包括提高申請造假的刑罰;禁止外國罪犯及從事影響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士申請入籍;新的公民權取消模型及新增取消公民權理由;規範入籍顧問的組織;改善各主管單位間的信息互享過程。

移民部強調,在新條款未實施之前,入籍申請將以舊法的規定處理,也就是說,如果現在提出入籍申請,則移民部仍將以4年內住滿3年,作為是否達到居住時間要求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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