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以后工作 福利恐受影响 |
送交者: 呼吸新鲜空气 2011年08月16日00:17:50 于 [加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2006年底,安省废除了强制性退休,雇员可以选择65岁 以后还继续工作。不过,雇主可能不会让超龄雇员再享受与年轻雇员一样的人寿、医 疗、牙科和伤残等福利。
修订后的安省人权法(Ontario Human Rights Code),中止了强行退休,但是如果员工遵守劳工标准法(Employment Standards Act,(ESA)及其规章,安省人权法仍然允许基于年龄的不同的员工福利计划。因为劳工标准法沿用对年龄的规定是“18岁或以上,并且小于65岁”,受人权法和劳工法保护的年龄,有效地止于65岁。 在有工会的就业领域,有人报怨65岁以后工作就没有了福利,尽管工作合同的书面语言称“全体职工”享有福利,仲裁人没有允许雇主可以限制年纪较大雇员的福利。但是,如果在劳资协议中预先表达了超过65岁的员工享有不同的福利,那么,对福利的减免则是被允许的。 在查塔木-肯特市及安省护士协会,仲裁人也规定,针对在65岁还工作便减免福利的劳工协议并没有违反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或安省人权法。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非工会雇员因福利减少质疑宪章。 据《多伦多星报》称,在2010年底,加拿大薪资和就业新闻(Canadian Payroll and Employment News)对雇主进行问卷调查,看他们是否修改65岁以后工作的员工的福利。63%的雇主表示,减少或调整了65岁以上员工的福利,但没有取消;21%的表示,福利与原来完全一样;12%表示取消了福利。 一位受调者指出,“我们办公室目前雇用了60岁以上的雇员4人,65岁以上的3人。 福利待遇中的长期残疾的部份在65岁完全中止;人寿保险部份削减了一半; 其他福利到70岁还会保留;有可能会被修改,但不会被取消。” 因此,如果雇员考虑在60岁中期继续留在工作岗位,请询问雇主,以了解福利可能的变化。雇员将继续享受安省药物福利计划( Ontario Drug Benefits Plan),但有可能减少或不再享受人寿、医疗和牙科福利,这时可以寻问私人公司的福利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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