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从感情、意识形态等角度讨论双重国籍,都已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当然如果有人非得从这些角度去讨论,包括站在他自己定义的爱国主义的立场上讲,也是他的自由。笔者认为,无论对政府还是个人来讲,双重国籍都是非常现实的事情。
先回顾一下中国政府对侨民的态度。孙中山等人建立民国过程中,得到了海外侨民的大力支持,但随着中国局势的逐步稳定,中国中央政府和侨民渐行渐远,曾经浴血救国的侨民反倒成了外人(这种情况是二十世纪中叶走向独立的民族国家共同出现的)。1949年之后,中国公开表态欢迎侨民效忠居住国,周恩来曾经在外交场合讲过类似的意思。华侨和某国华人这两个称呼,一度含有铁的界限。中国也始终对华人利益持低调态度,像俄罗斯对巴尔干半岛上同文同种的南斯拉夫兄弟那种赤胆忠心铁血相助的壮举,中国从来没有过,历史上俄罗斯为巴尔干亲兄弟曾经六次出兵。中国只是明确的保护华侨利益。这种对待海外游子的态度,一度是第三世界所共有。可以认为,新取得独立的民族国家,为了政权的稳定和民族国家的纯净,处于当时的状况,只能如是选择。
随着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全球化趋势,海外同胞的资源性显现出来,同时中国本土的有识之士也逐渐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差不多从那时候开始,“华侨华人”成了一种固定词组,在学术领域、大众传媒和外交场合广泛使用。引人注目的是,印度对自己海外同胞的态度,和中国完全一样,只是后来的立场转变要快得多。2003年,印度承认双重国籍,并召开了最高规格的海外印度人大会。可以认为,在新时期,承认双重国籍,是一个国家自信、务实的体现。而对海外游子来说,保留国籍不仅仅是回国方便这么简单。双重国籍要求公民具有很强的公民意识,含义深远。
随双重国籍的出现,会有一些同样现实的问题。比如一个华人在海外遇险,他向那个国家求助,是母国还是第二祖国?国家又怎么保护自己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触犯法律,是接受那个国家的审判?任何一个国家,对双重国籍公民所要求的忠诚度,都非同寻常——勿需笔者多言,在特定情况下,这极可能成为双重国籍拥有者的死穴。这些问题,不仅仅是两国政府的事情,公民个人也需想清楚再做决定。需知有些事情,不是想超脱事外就能做到的。
最后,笔者认为中国承认双重国籍虽然是时间问题,但这一过程恐怕要经一番波折。中国和菲律宾、印度等国不同,这些国家殖民化承度较深,国民与世界接轨较早。特别是印度,十九世纪后期英国放弃奴隶制,曾经大量招收印度劳工到海外殖民地充当劳动力,印度人很早就大量移居国外。而中国除个别侨乡,广大民众对海外人士的理解,基本停留在“出国发财”、“衣锦还乡”水平上,整个社会对国籍、双重国籍还缺乏常识性认识。至于公民意识的建立,更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在这一背景下,确立双重国籍会有巨大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