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第一次遇车祸:与保险打交道心力憔悴 |
送交者: 轻不狂 2010年03月18日01:51:46 于 [加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既然开车上路,就难免会遇到交通事故,有了事故,与保险公司打交道也就不可避免。来自大陆的移民谭女士怎么也没有想到,与保险公司打交道会这么痛苦,一场不太严重的交通事故彻底打乱了她的生活,而今她面临着是否付出更高昂的代价去与保险公司打官司的选择。
2009年9月28日,谭女士下班回家,就在快到家的时候,一辆马自达汽车在她的左侧突然右转弯变线,结果撞在她的车上。当时是在一个十字路口,谭女士遇绿灯直行,马自达车主在左侧突然变线。 谭女士开车多年,从未遇到这种情况,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更要命的是对方撞车后没有停车,一脚油门跑了。这下谭女士就更急了,因为缺少经验,她连对方的车牌号都没看。车门被撞变形,打不开了,谭女士找到手机给老公打电话,在老公的提醒下从汽车的另一侧爬出来。因为离家很近,老公撂下电话就往过赶。 就在谭女士走下车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她发现一男一女二人朝她走来,原来是刚才的肇事司机和他的朋友。司机也是大陆移民,见到谭女士连称对不起,说都是他的错,并央求谭女士不要报警,私了解决。马自达司机提出手里有几百元钱,愿意赔付谭女士,谭女士一看左侧两个车门全变形了,几百元肯定修不好,没有同意。 正在这时,一位下班回家的警察路过此地,警察看起来是华裔,但不会讲普通话。这位警察说他不当班,所以无权处理交通事故,不过他可以作证人。他说虽然没有看到车祸的一霎那,但他可以把事故现场描述下来,并为她画了现场示意图。当时是下班高峰期,警察还建议谭女士报警,然后把车移开,因为停在马路中间太危险。这时谭女士的老公已经赶到,他查看了车的损伤,认为必须报警。警方接警后询问是否有人员伤亡,谭女士老公说没有,警方说没有人员伤亡就不出警了,要求他们自己去事故中心报警,并给了联系方式。 接下来的事就让谭女士遇到麻烦了。当时已经是下午6点多,她以为事故中心肯定下班了,就没有及时报警,想第二天上班后再去,事后才知事故中心是24小时办公的。结果对方当晚就报警了,而且说是她撞了对方的车。等她报警时本可以索要对方的报警报告,但她不知道。她想出示华人警察为她画的现场示意图,警方说不用了,直接联系保险公司就行了。 谭女士的保险买的是J保险公司。让她疑惑的是无论打电话还是发邮件,对方一直是留言,邮件也不回。大约一周后总算联系上了,但对方什么也不处理,也不给租车,只是说接到这个案子了,要调查。10月6日J保险公司打电话说与谭女士提供的证人联系不上,无法处理。谭女士打了无数电话,发了无数邮件,对方置之不理。一直到11月13日,谭女士不得已准备请律师打官司了。律师提醒是否记错了证人的电话,谭女士一查,果然少记了一个号码,于是便根据当时的记忆,试着拨与之相关的号码,还好总算找到了证人,马上告诉J保险公司。到11月24日,J保险公司回了电话,说证人没有看到车祸发生,也无法证明你没有过错,因此只能按50%责任认定,赔付一半。 谭女士怎么解释对方也不听,要求J保险公司来人检查一下车被撞的情况,保险公司认定报废,并坚持赔付一半,谭女士认为无法接受,要投诉,J保险公司留下一句话,不用投诉了,去法庭告我们吧。谭女士咨询律师,才知这样的官司会耗时费钱,一般人打不起。因为对方有强大的律师团,会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让此案延期,一直拖到你打不下去自动退出为止,律师说有时几年甚至十几年都不新鲜。 谭女士说,其实J保险公司给她的旧车估价2800元,全赔付也没有多少钱,只是她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从2009年出事至今大半年过去了,J保险公司一直在收她的保费,无论她怎么要求停对方就是不理,她丈夫的车保险因为有她的名字也被涨了保费,对方还告诉她,不用担心,如果你打官司赢了,最后都会退给你的。 谭女士想通过这件事提醒网友,咨询过律师后才知道她因为没有经验办错了几件事: 一是报警,如果发现车祸比较严重,一定要坚持警察到场,要把情况说的非常严重,比如上下班高峰期,你的车停在十字路口造成交通混乱。警察到场就会有记录,保险公司那里就不用你去费口舌了。而且对方汽车当时离开现场,警察会给告票,这对你以后处理问题非常有利。 其次,当警察问现场有没有人受伤时你要说不清楚,车祸发生后你什么都不知道了,不能轻易说你没受伤,因为许多车祸伤害都是在24小时后才发现的,有些甚至是一周后才发现。谭女士说的确如此,她当时觉得没什么,第二天就起不了床了,不得不去看医生。 第三是一定要准确无误的留下证人联系方式。 |
|
|
|
|
实用资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