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之一:一个不该被断送的移民加国路 |
送交者: 百分之一 2010年05月19日07:45:37 于 [加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不知多少人读过“只没收到1封电邮断送华裔移民加国路”一文,我读这类文章比较
认真,因为我也差点给断送过。 故事是一华人申请加国移民,过程中移民部用电邮通知她补交资料,事主因没收到 电邮而未能补交资料,便移民申请被拒绝。律师以电邮未收到或未送达为理由抗辩, 上诉到联邦法院,仍被判败诉。 我不同意这位在当地号称大侠的律师抗辩,这样的抗辩无疑是把责任推到移民局头 上,移民部说有资料显示,确实已发出电邮,且电邮也没被退回,所以,法院同意 移民局的决定。 我认为以电邮未收到或未送达为理由抗辩输在让人感觉没有说实话。 email是你给 的,移民部也按这个email发的,没被退回, 你自己不回复,至少是有责任的。给 移民局解释时尽可能让人感觉你在说实话,但又要为自己找理由。 如果换一种理由,恐怕是不同结果。如果发生在我身上,我会解释新电邮一般进到 Junk mail,我有时检查不认真就清除了Junk mail,关键我没想到移民局会用电邮 送这么重要的信,也不知移民局何时送,希望移民局不要因为不是有意的错误断送 一个人的加国梦,我想这样的争取还是有很大的余地。虽然,这样的解释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但其实是一种很善意的把责任往对方身上推,对方往往会接受。 我们家 98年从美国登陆时没申报刚生的小孩,进到加拿大后给小孩补办录禄卡,麻 烦就来了。移民局指控我们违反移民法,说我们在登陆时对登陆纸上 dependent 问 题回答NO,而现又申报小孩禄卡,拒绝给小孩补办禄卡。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赶 紧研究登陆纸,找出理由开脱。 登陆纸上Item 14. Accompanying family members , have you any dependent other those listed above? 我们当时回答NO。 我写信解释资料不符的问题,我说我英语不会,把文件理解错了, Accompanying family members 理解成跟着来的 ( Accompanying),登陆时没带刚生的小孩,所有 填写没有,如果带刚生的小孩,我就会填写有。事实也确实是这样,登陆时那天我 有工作面试。 结果,移民局回复说按规定,我们违反移民法,我家应该被遣返。但鉴于事情发生 的特殊,不追究我们,如果将来这个小孩身份发生问题,言下之意这不是我们小孩, 定责难逃。曲线救国 以后发现移民局在所有的表格补加了一条 Item 15. Followed any other dependent : , 2000年,移民局发表新规定所有家庭成员申请时必须申报,否则就不能再申报。 以前有位朋友在申请加拿大移民体检时发现有活动性肺结核,结果移民申请被拒绝。 我出建议,写信要求保留申请案卷 (这个动作很重要,因为移民标准再不停地变), 并解释活动性肺结核是可以治愈的病,希望移民局不要为此断送一个人的加国梦。 结果,移民局保留了其申请案卷,服药也就几个月就控制病情,再拍片也就没问题 了,也顺利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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