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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剥夺中国出生国籍的华人不如胡汉山(图)
送交者: 广陵散 2014年08月29日09:19:52 于 [加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被剥夺中国出生国籍的华人不如胡汉山

被剥夺中国出生国籍的中国大陆华人就是汉奸胡汉山(照片);

胡汉山汪精卫之流好歹还有个中国国籍; 被剥夺中国出生国籍的中国大陆华人不如汉奸胡汉山!




上周末,发表了《“双重国籍”纯属错译误导海外大陆侨胞实属无国籍》,彻底捅破了假冒伪劣中国特色“双重国籍”的肥皂泡。没想到,得知海外大陆侨胞实属无国籍的真相,有网友伤心至极,居然跟帖,大呼“想当汉奸”。

听起来有些荒唐,细一想,海外大陆侨胞失了祖国籍,似乎真的不如汉奸。汉奸,不管怎么说,不管多可恶、多贪得无厌祸国殃民、多认贼作父卑躬屈膝,多为虎作伥为非作歹,毕竟还是中国人。海外大陆侨胞,虽说生在中国,长在五星红旗下,对祖国没有二心,可出了国,竟然被弄得连中国人的资格都没有,比汉奸还不如,岂不令人好伤悲。

中国国籍,说白了,就是龙族遗传基因标记,或者中华民族血缘符号。用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国际官方通用词来说,就是“nationality”,相当于中国人讲的出生民族祖国籍,或者认祖归宗、荣宗耀祖的祖宗籍贯。中国国籍,是海外侨胞的祖宗所在,这是与生俱来天经地义的。按照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关于国籍(nationality)的国际官方定义,国籍仅与民族血缘、出生国家有关。可惜,半个多世纪,中文翻译的国籍,却不是这个定义,而是英文的“双重公民身份(dual citizenship)”,错把“双重公民身份(dual citizenship)”,译当成中文的了“双重国籍(dual nationality) ”。

国籍是国籍,公民身份是公民身份。国籍,与公民身份“citizenship”有联系,但绝对不是一回事。有合法的出生国籍,自然有本国公民身份。但是,移民取得外国公民身份,却不能消除其固有出生国籍。

国籍,也不是户籍,不是居民身份,不是永久居民身份。千万不要像没有见过世面的阿Q,以为出了国,就是假洋鬼子,或者人在国外,没了国内户籍,就没了中国国籍,有了外国公民身份或者永久居民身份,就改变了国籍。

国籍、公民身份、居民身份三个英文词的不同英文定义如下:

“Actually, there are three (and perhaps more), namely, Nationality, Citizenship and Residence.

Nationality usually describes the country where you were born.

Citizenship is a legal matter, that you have been registered with the government of a country as having rights as a full citizen in that country. For most people, that is the country where they are born and continue to live, but if a person moves to another country, citizenship may be obtained in the new country, by applying to the government.

Residence is the place where you have a permanent residence, where you spend most of your time during a year.

So a person who is born in England, moves to Canada as a child and applies to Canada for citizenship, then spends time in France as a teacher, for example, could have English nationality, Canadian citizenship and French residence.

按照以上国籍、公民身份和居民身份的不同定义,本人出生地为中国,国籍当然是中国,有加拿大公民身份和美国永久居民身份,准确的身份表述应当是:丧失出生国籍,有加拿大公民身份和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人。以本人的合法身份,可以自由出入和居住美国、加拿大;定居美国后,可以随时再回加拿大探亲访友和居住、工作、求学等等,不需要申请批准,更不必向当地警方报到。但是,本人不能自由出入和居住自己的祖国,回自己的祖国,不但要办签证,而且,到家二十四小时内,还必须同被监管对象一样,向居住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到。人在海外回祖国不自由,如果说不郁闷,除非真是数典忘祖、没资格当汉奸的“汉奸”。

改变了公民身份“citizenship”或者居民身份,绝对不等于改变了国籍“nationality”。长期以来,中国人自己忽悠自己,以为取得了外国公民身份,就是“入了籍”,有了“外籍”。现行国籍法还把“定居在外国的”,作为退出中国国籍的条件。殊不知,有了外国公民身份,不过就是有了投票等等公民权和纳税等等公民义务而已。你的国籍,还是原来那个国籍,改不了,外国政府和民间都永远认你是中国人。不信?去申请美国绿卡试一试,美国政府马上就会让你知道你到底是哪国人了。

海外第一代大陆移民,想改变出生国籍?这辈子门都没有。你的中国国籍,已经溶化在血液里。生为中国人,死为中国魂,永远变不成外国人。不论怎么说,只要你的出生地是中国,走遍世界,你都是中国人。正因为这样,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大陆移民过美国海关,在出示加拿大护照后,通常还要回答两个问题:一是公民身份(Citizenship)?二是哪里出生(Where were you born)?美国人大概知道加拿大人对国籍自我认知糊涂,特别是加拿大的中国人把公民身份当国籍,所以问出生地,为的就是核实确定出生国籍。

海外第一代大陆移民今生今世都只有中国出生国籍,不存在取得外国籍(nationality)的任何可能,不可能再脱胎换骨。如果中国政府不承认、不归还被“自动放弃”的中国出生国籍,近千万改革开放后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真实确切的国籍状况,不是双重国籍,而是无国籍。

谁会有真正的双重国籍,或者有权利选择改变出生国籍呢?或许只有第二代、第三代移民。比如,姚明的女儿,出生在美国,按照美国法律,是美国人;按照中国法律,出生时父母是中国国籍,出生在国外,是中国人。姚明的女儿长大成人,确实有双重国籍,有权利选择改变出生国籍。

所谓不承认“双重国籍”,讲了半个多世纪,讲的“双重国籍”,原来是双重公民身份,完全是被中文错译,根本就是“假冒伪劣”,把外国讲的双重公民身份的葫芦,画成了中国特色“双重国籍”的瓢,以讹传讹。不承认所谓的“双重国籍”,把国人蒙惨了,把海外侨胞害苦了。无的放矢地谈论中国自以为是以讹传讹的“双重国籍”,纯粹就是浪费时间和资源,以假乱真,掩盖海外侨胞无祖国籍的现实,再扯一百年,还是稀里糊涂,什么实际问题都解决不了。

国籍,其实与对国家忠诚不忠诚没有关系,与政治见解、宗教信仰、违法乱纪等等,都没有关系。汉奸,大汉奸,枪毙了,照样不能剥夺中国国籍。出国不出国,一切的一切,都改变不了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的国籍,或者民族属性。某些既得利益人士以坚持不承认所谓的“双重国籍”为借口,不排除忌贤妒能,存心从假伪国籍概念出发,误导公众,强化海外侨胞“入籍”外国对祖国不忠的印象,为排斥搜刮折腾海外侨胞造势。

所有对海外侨胞的歧视和不公,都与把英文“公民身份”错译成中文“国籍”密切相关。至于某些反对所谓“双重国籍”的既得利益人士声称,提高海外侨胞回国签证收费、难度等等,是向美国等文明国家学习、与国际接轨、体现国家主权云云,纯属无稽之谈。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历来只对双重公民身份有规定,对承认出生国籍没有规定,毫不含糊地尊重承认,不允许有任何种族、国籍(nationality)歧视。所谓“入籍”、“外籍”、“海外华人”、“外籍华人”、“双重国籍”等等,都是中国人自己别出心裁,用中文错译编造出来的说法,纯属自欺欺人,误导忽悠海内外同胞,既浅薄又可恶,与美国、加拿大等文明国家毫无关系。

尊重保护国籍、出生国籍和回国自由,是现代国际社会公认的最基本人权之一。19481210日(世界人权日),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五条规定:“㈠人人有权享有国籍。㈡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第十三条规定:“㈠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㈡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

所有现代文明国家,对自己国家的海外侨民,从来不存在剥夺出生国籍和公民身份问题,更没有限制其回国自由。海外侨民回国探亲、工作、生活、求学等等,没有任何条件,绝对自由,不需要办理任何回国签证、许可,更谈不到收取国外侨胞入境签证费用。中国国籍法、出入境法,如果要与国际接轨,而不是接鬼,首先,应该在承认海外侨胞中国出生国籍方面接轨,在消除海外侨胞无祖国籍问题上接轨,而不是打着接轨旗号,专接鬼招,不去对付洋人,专门盘剥、折腾自己的骨肉同胞,限制其回国探亲、工作、生活、求学等自由。

中国国籍法关于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则和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以及中国出境入境法把海外中华儿女当作外国人对待,用外国人签证等办法限制自己侨胞回国自由等等做法,与《世界人权宣言》是相悖的。中国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履行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国籍原则和回国自由原则,尊重和维护有外国公民身份的中国人的中国出生国籍和回国自由,明确海外侨胞是有外国公民身份的中国人,海外第一代大陆移民永远是中国的海外侨胞,必须按海外侨胞对待,享有回国自由,不能按外国人对待,特别是不能让海外侨胞去领什么适用于外国人的中国绿卡。绿卡应该发给什么人,请不要低估了海外侨胞的智商。

说到底,颁发海外侨胞证,还海外大陆侨胞回国自由,与恢复海外侨胞中国出生国籍有关,与所谓的“双重国籍”无关。海外侨胞想找回被中国政府“自动放弃”的中国国籍,靠伤悲、发牢骚是没用的。腐败权贵利益阶层从来不相信伤悲和眼泪。祸国殃民的真汉奸、大汉奸,绝不会轻易把当汉奸也有的中国出生国籍权利还给那些可能影响其既得利益的海外炎黄子孙。只有先剥开所谓“双重国籍”的假冒伪劣画皮,把不承认所谓的“双重国籍”送回老家,海外大陆侨胞才能自由地回老家。要找回中国国籍回国自由,唯一可以指望的,就是据理力争,万众一心,不懈努力。

(原文标题《失祖国籍海外侨胞不如汉奸? 》作者:矫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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