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 世 記 (5) |
送交者: theson 2009年06月19日00:39:36 於 [我愛我車] 發送悄悄話 |
讀 經:
創世記一:6 神說,諸水之間要有廣闊的空間,將水與水分開。 創世記一:7 神就造出天空,將天空以下的水,與天空以上的水分開;事就這樣成了。 希伯來書四:12 因為神的話是活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鋒利,能以刺入、甚至剖開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我們已經看過,分開是在光和黑暗乃是生出生命的第四個條件。現在我們再往前來看生出生命的第五個條件:藉着造出空間將死水分開。空間以上的水必須與空間以下的水分開。分開光暗還相當客觀;分開空間上下的水就很主觀了。我 們需要這第二步的分開,把屬天的事與屬地的事分開。(西三1~3。)空間以下的水代表屬地的事,空間以上的水代表屬天的事。有些事也許不是黑暗的,卻是屬 地的,不是屬天的。
我們在得救並與主一同往前以後,就要經歷十字架。這十字架要把天然的事與屬靈的事分開,把聖的事與俗的事分開,也把屬天的事與屬地的事分開。希伯來四章十二節告訴我們,活的話能將我們分開到一個地步,使我們的靈與魂分開。我也許說好話,或者作好事,但好話或者好事的源頭不是靈,乃是魂。就道德、倫理、或人的觀念說,這並沒有錯;但就屬靈說,源頭不是出於神,不是出於諸天。那不是出於靈的,乃是出於魂,出於地的。因此,我們需要進一步的分開:不僅分開光暗,也要分辨靈(上面的事)與魂(下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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