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爭執:
轟轟烈烈的520集會在組織良好、沒有大衝突下和平落幕,令人欣慰。自陪審團判決的結果出爐後,在華人社區掀起了議論高潮,提出了很多令人深思的問題。有理性的也有非理性的。在這裡我嘗試把爭論最大的幾個問題再回述整理如下,供大家參考:
第一個問題: 梁案到底是政治案件,還是法律案件? 如果是政治案件,交給法院判決合不合理?如果是法律案件,政治干預合不合理?
第二個問題:陪審團是不是依法判決的? 他們的結論合不合理? 最近一中文網站在網上的互動調查,對這個問題的解答頗有參考意義。 到寫此文章時截至,結果是對於二級誤殺罪 3468 人投票有罪, 2541 人投票無罪。 對於瀆職罪3869人投票有罪, 1616人投票無罪。
第三個問題: 以前有白人警察也打死人了,為什麼都無罪,而偏偏把梁判有罪? 這能說不是種族歧視嗎? 針對這問題,正反兩方都舉出了案例, 有的是警察被襲時打死人;有的是警察感覺到有威脅下開槍打死人。還沒看到有警察純粹自己失誤下打死人沒事的。 梁走進黑呼呼的樓道,又聽到響聲,有理由認為受到威脅,可惜律師無能,硬說是槍自動走火。 看來是律師失誤了。再退一步,即使以前有警察失誤殺了人,逃了法網。也不能構成以後警察可以隨意殺人的藉口。只能說是法網有漏。不信試試以別人闖紅燈沒事,我也可以闖做辯護, 我敢打賭還會輸場官司。
第四個問題: 對於死去的黑人,我們應當採取什麼立場? 看了一些文章,對死者的過去描述了很多,也很負面。那麼是不是他的生命就不應該受到尊重呢? 對梁在事發的過程中的表現是不是也要對他加重處罰呢?
第五個問題: 華人和白人、黑人族群間的融合,對華人的後代和長遠利益重不重要? 怎樣避免梁案成為撕裂族群關係的起點?
一個倡導:
呼籲華人團體和個人,響應汪小武博士和莫虎律師提出來的倡導: 在積極爭取彼得梁在法庭上最大權益的同時,為死者建立基金。 讓這一悲劇不再成為族群間的分裂劑,而是華人以自己的智慧有效地解決族群矛盾光輝史跡,載入史冊。
希望我們華人團結起來,以我們的智慧,在美國這個種族的大融爐里翻開新的篇章。
最後借用肯尼迪總統的名言與同胞們共勉:“ask not what
your country can do for you — ask what you can do for your coun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