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位朋友傾談,他說雖然有兩份工作,而每月的收入僅僅稍逾一千元,但他已很高興了,我很奇怪他還可以那麼開心,因為他的收入微薄,要節衣縮食才可以供養他年邁的父母,他的岳父母,太太,兩個女兒,還有一般家庭的各項開支,他解釋說,是因為一次在數年前他在印度目睹的事件。
當時他因為一次重大的挫折、心情低落,所以到印度散心,他說他親眼看到一個印度婦人用割肉刀將她的兒子的右手切下了。那婦人無助的眼神,那四歲的稚童痛苦的呻吟,至今仍令他難以釋懷。
你可能會問:為什麼那母親要這樣做?是否她的孩子太頑皮,或是他的手受到感染?都不是,原來只是為了行乞!那絕望母親特意把孩子弄成傷殘,使他可以在街上行乞,我的朋友嚇呆了,他把他吃到一半的麵包放下,隨即有五六個小孩涌至,爭著這片布滿沙石的麵包,就如面對飢餓時的自然反應。
他對這情景很吃驚,他著他的導遊開車把他送到最近的麵包店,他去到其中兩家,把它們所的麵包都買下來,麵包店的老闆很愕然,不過還是願意把所有都賣給他。他花了不足一百元,就買到約四百塊麵包(即每塊少於25仙),又用了一百元買一些日用品。於是,他坐在一部載滿麵包的貨車往街上去,當他分發麵包和日用品給那些大部分是傷殘的兒童時,他們都報以歡喜和鞠躬。 他開始對自己說他是多麼的幸?- 他有個完整的身軀,有一份工作,有個家庭,有機會抱怨食品的好與壞,有機會穿衣服,有機會擁有很多這些人沒有的東西。
最快樂的人不一定擁有最好的東西,他們只是把握和珍惜所有他們得到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