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門邪道:對賀齊一事的看法 |
送交者: 歪門邪道 2007年02月03日15:59:49 於 [海 二 代] 發送悄悄話 |
作為人渣中的一代人渣,本歪對賀齊一事不太感冒,甚至可以說根本就沒有興趣。本來嘛,是人家的私事麼,誰覺得冤就去法庭告好了,跟你我有個啥子關係? 小賀梅的事就大不一樣了,此案是一起有關監護權和父母權的重要案件,跟你我都有些關係,至少跟有孩子的我有關係。此案能否得到公正處理,不僅關繫到賀家一家人的利益,而且還關繫到社會其它為人父母,和即將要為人父母的利益。正因為如此,賀梅一案才會在美國的主流社會引起普遍的關注。 正如有些網友指出,罪犯也有不可剝奪的為人父母的基本權利,即使賀以前被定罪,法律也不能因為這個來剝奪他做父親的權利,除非他有虐待孩子,吸毒等對小孩有嚴重危害的習慣性行為。 所以,賀梅一案跟賀齊一案基本上沒有什麼內在的關係,既然如此,為何本歪還要來扯這個扯不清楚的事情昵? 原因很簡單, 本歪從罵賀的人的話里話外感覺到,賀齊一事對不少人在賀梅一案中所採取的立場有着微妙的影響,可事情昵,一碼是一碼,不好直接說出來,只好將內心的怨恨轉嫁表現在賀梅一案上,嘴裡在說着賀梅,其實心裡在想着賀齊,這對小賀梅和賀梅的母親羅秦,是非常不公平的。 朋友,請你想一想,世界上還有比將親生母女強行分開更悲慘的事情麼? 許多人用對小孩有利這條來為貝克夫婦辯解,可對一個年幼的小孩,從當年打官司開始,小賀梅不過一兩歲吧,在她天真善良的眼裡,最重要的並不是這些外在的物質的東西,兒童成長最需要的是來自親生父母那種天然的,沒有經過任何雕琢的,最深厚無私的愛,而這種愛,是從養父母那裡絕對得不到的,就是再好的養父母也不行。
站在客觀的立場上,本歪以為至少有以下三種可能: 1。賀強姦了齊,有齊(包括校方)的指控。
現在由於完全缺乏定罪的確鑿證據,雙方都是自說自話,至於到底是哪一種情況,我們誰也不能下這個結論。根據美國無罪推定原則,我們沒有任何理由和藉口來認定賀就是個強姦犯,不管是口頭也好,還是心裡的先入為見也好,這樣做對賀以及他的家人,還有小賀梅,都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即使賀梅不判給賀家,當她長大以後,賀梅也不會願意別人看她是強姦犯的女兒,對吧? 至於賀被冤枉的可能性有沒有? 當然有,而且完全有這個可能,機率至少占整個可能性的33%以上。為什麼是33%以上? 因為從齊的指控來看,自相矛盾和不合情理的地方不止一處,對這個本歪沒有興趣,就不仔細一一列舉了,哪位如果有興趣,不妨可以從犯罪學的角度去認真研究一翻。 各位看爺看娘,美國歷史上被冤枉的案子可是不計其數,你讓本歪來歪歪,估計十天二十夜也說不完。遠的不說,就說去年的一個案子吧。 一個列暴力強姦犯,蹲監獄長大達二十多年(26年? 記不清楚了)的老墨兄弟被釋放了,按照他原來的刑期,他這輩子是甭想出來了, 基本上100%的保證他下輩子都見不着自由,可他為什麼會被提前釋放呢? 不用本歪說,一定有人能猜出來,因為這樣的事情時有發生,那就是真的強姦犯被抓到了,而且還承認了他以前所做過的所有案件。經過DNA檢查,情況完全屬實,可憐這位老墨兄弟,因為當年沒有DNA鑑定精子的技術,只好白白在監獄裡做了二十多年的石頭板凳,最美好的黃金歲月被這樣被無情地徹底糟蹋了。不僅如此,當年的年輕恩愛老婆也帶着幾個孩子跟他離婚了,強姦犯麼,誰會不跟他離呢! 你知道當年他沒什麼會被定罪嗎? 就是其中有受害人十分肯定地指定這位老墨就是強姦自己的傢伙,而且還有證人也一口咬定是他幹的,人證旁證都有,司法程序基本齊全,將他定罪沒有話講。可他就是冤枉啊,絕對比那個斗鵝還冤! 記得曾經有人權組織和記者對美國現有的監獄做過全面地調查,在關着嚴重刑事犯的監獄裡,黑人和墨西哥人占了絕對的多數。可充分的事實表明,白人/黑墨嚴重犯罪的比例遠沒有這麼高,這是為什麼呢? 原因之一是判案有種族偏向,但更主要的是黑人墨西哥人沒錢請自己的律師,而沒有自己律師的官司是一定要吃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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