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曾在賀紹強工作的大學任教,說一點看法zt
我跟他是差不多時間來美的,在國內我是89研究生畢業,他是88年。這個案子很讓人痛心,對雙方都是一場悲劇。我覺得,事情落到這一步,賀紹強自己有相當的責任。
1。賀是靠前妻辦F2出來的,來後他妻子離開了他,這對他打擊很大,感情受到很大傷害,這以後他處理許多事都不理智,一意孤行;
2。開始他就沒把美國法律當回事,多次玩險。象I-20作假,試圖弄一個不是自己妻子的女人來美,他把羅秦弄來時連結婚證都沒有,這些事都是嚴重違反移民法,被抓住就會開除,坐牢的。我們誰敢這麼幹?這人實在膽大妄為,玩火自焚;
3。跟齊曉軍的性騷擾案,算是美國法律重證據,需現場證人,不輕易定罪,算是讓他逃脫。但他一點不接受教訓,後來在法庭上繼續說假話,完全喪失了信譽;
4。我們來到美國,勤勤懇懇讀書,工作,報稅,辦綠卡,循公守法,一步不敢走錯。你是外國移民,在別人的國家生活,享受別人已創造的成果,卻不把別人的法律當回事,能行嗎?賀紹強完全是紅衛兵式的無法無天態度,調戲女人,黑身份,打黑工,不報稅,聲稱家庭經濟困難把女兒送人,而同時又寄回近1萬美元給家裡撐門面(見他父親對國內媒體的談話)。。。種種行為,實為他今天結局的禍根;
5。他是文科專業,在美國生存已不易,但他不是老老實實苦幹,象其他人一樣創出一條生路,而老是想弄巧,走捷徑。當初讓貝克家代養孩子,好自己輕鬆;如今官司失敗,想的又是如何在國內出書賺錢,這人從來就沒有想過踏踏實實幹事。
網上鼓譟的人很多,很多人借這件事發泄,他越來越成為別人的消遣。我覺得他這樣非理性的鬧下去,不學會在法律下行事,不了解美國社會生存的規律,他還會失敗,生活會更加糟。但願他從這場慘劇中吸取教訓,踏實做人,在以後的人生道路上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