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小孩的音樂會完後,散場時跟小孩和她同學在一起,小孩說同學邀請她周5晚上去Party,然後sleep over,小孩告訴我,她回答,周5晚上有中文學校,只能中文學校完後再去,然後當場徵求我的同意。我覺得這次小孩比較理智,自己主動考慮到了我們的家規,中文學校不能輕易缺課,以前因此跟我們已經有過較量,這次她自己考慮到,說明她記住了我們的規矩,所以我當場同意了。
今天下午,放學後先帶她辦了些別的事,回家的路上,告訴她晚上有中文學校,回家後複習中文,讀課文,中文學校後你就可以去同學家玩。她答應了。
我放下她回家後,出去又辦了一點別的事兒,半小時後回家,發現她不在家,問弟弟,說她出去玩去了,讓弟弟把她叫回來後,問她,記得剛才要求你的事兒,她說,記得,讀中文。我說,既然你沒遵守我們的約定,沒按照我要求的你也答應的去做,你要受到懲罰,晚上去你同學家的party取消,馬上給你同學電話,告訴她你不能去了。
後來,一晚上很傷心,悄悄哭。弟弟看她傷心,來幫她說情,說是他的責任,他讓姐姐出去在鄰居家拿點東西。我回答,每個人都首先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承擔責任。
中文學校回來後,反覆在我旁邊摩噌,以為我會心軟,我告訴她,可以看電視到睡覺時間。見我很堅決果斷,就去看電視去了,睡覺時間一到,自己主動關了電視,說good night,還道一句歉說,對不起,過了睡覺時間2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