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從一起床開始,就被宸寶給雷倒了。這次的理由是,要在今天情人節送花給媽媽。理由是,媽媽愛我,我也愛媽媽,兩相愛的人,在情人節送花是天經地義的事,所以這情人節的花送的是“名正言順”。
這 事還得從昨天傍晚說法,去幼兒園接宸寶的時候,大街小巷的街面上到處擺滿了各式的情人節花束,這陣勢平時是很少見到的。宸寶在回來的路上就問了:“為什麼 會有這麼多花?”我的當時的回答是:“明天是2月14日情人節,情人節就是一男一女兩個相愛的人在這一天,為了表達愛意,互送禮物的一個小風俗。一般男的 送花給女的,女的送小禮物回贈。”
剛 一解釋完,宸寶就興奮地指着小手說:“媽媽,明天我要送花給你。”聽着兒子的小蜜嘴,雖然文不對題,但也開心。有點欣然接受這份錯位的愛意,打趣的反問 說:“買花要花錢的哦!”“多少錢呢?一百元夠嗎?”“夠是夠了,但這花不是要送媽媽,要送你愛的或喜歡的異性朋友。”“媽媽,我愛你的,你不也是也愛我嗎?”,再次糾錯宸寶的理解,解釋到:“要送媽媽花,要等到母親節的時候,我是你媽媽,不是你的情人、愛人哦!”但宸寶好象似懂非懂的不說話,以為這事就過去了。
哪知今天早晨,一起床小P孩就開始折騰這件事了。睜開小眼的第一件事就是:“媽媽,今天我要送花給你!”邊上的老公跟我就笑了,“寶貝,跟你說過了,不是你要送,這花怎麼的也是爸爸送給媽媽。”宸寶不服氣的說:“我不愛你嗎?”“我一定要送你,不然我就要打你。”,剛才還蜜語,現在就暴力了,這變得也太快了。
早 晨時間寶貴,也懶得搭理宸寶。穿好衣服就去弄早餐了,沒多久婆婆來了,我們也各自忙開了。突然發現,宸寶在翻婆婆的錢包,扯出好多錢扔在一邊。馬上加以制 止:“你在幹什麼,怎麼翻奶奶的錢包呢?有沒有經過奶奶的同意呢?”一聽這話,宸寶馬上停下,跑向奶奶那邊說:“奶奶,你昨晚湊麻將贏了多少錢?”“25 元。”“那把贏來得錢給我,我要給媽媽買花。”,原來,私翻奶奶的錢包,是為了這件事。對於宸寶這次的行為,究竟是以“偷”來衡量,還是以“看”來衡量,一時也不好定位。
宸寶的小算盤,打得可真精。本以為鬧着要送花給我,是用自己的錢,沒想到這如意算盤又打到奶奶身上了。接下來,就是婆媳倆向這個自以為聰明的小P孩解釋什麼是“情人節習俗”。估摸着,宸寶對這事,還是一知半解的接受。
(羅宸小福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