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題目一寫出來就註定要被人扔磚頭的,可我依然是做了。對於我這個在網上只看少說的人來說,這恐怕是有些反常。
我之所以一再地說這個問題,很多人會認為我是在替這對為很多人所不齒的,被很多自以為成功的人士所認為的loser父母說話。但我內心很清楚,我是在替這個可憐的孩子說話。只是因為我個人認為孩子回到父母身邊是對她更好的事情,所以我才替她的父母說話。當然有些人會說,那為什麽不直接說出來好了。我承認,在最初我有些猶豫,我個人的一些經歷讓我認為孩子還是在自己的親生父母身邊更好,但我不想說出這些經歷來。因為我不知道當事人會不會在意。但看着我們的這些同胞的一些言論,我只想問:這些反對的人里,有幾個人是真正替這個孩子想的?有幾個人想過這個孩子的真正的感受?有幾個人想過這個孩子長大以後最可能出現的情況?有幾個人想過十年或者十五年以後,小賀梅會怎樣來看待這些事情?看待我們當時的態度?有幾個人把自己當成小賀梅來真正地想過這些事情?我只需要讓一些人捫心自問一下,我只需要讓貝克一家捫心自問一下,這個問題就可以很清楚了。
我為什麽要認為貝克的一家是虛偽的,為什麽要認為我們的一些同胞是虛偽的,就是我個人認為,他們沒有誰好好地替這個孩子的未來想過!是的,也許他們說他們替她的現在想過,想想留在這個富裕的美國家庭總比回貧窮的中國好得多吧。也許是,也許不是。我們不知道,但十年以後呢?當小賀梅發現自己與周圍的人不同的時候,她一定會想這是怎麽一回事,當她知道自己是一個中國小孩的時候,我想她一定會查查自己的來歷。如果有認為不可能的朋友,請說出一個讓人可信的理由。當這個孩子發現自己是被這家人通過一場官司奪過來的,她會怎樣想?感謝這家人做了這件事情?可能很大的情況是她會很生氣,如果小賀梅知道以後,我個人認為她同這家人的關係會出現問題。當然這些人會說,誰知道呢?你也是猜測而已。好,現在我要說說一些我個人所看到的例子。
有一個家庭,這家的母親得肺結核死了。當時,這家老四才幾個月大。父親是個讀書人,不善種地,可維繫一家生計的就只有一塊土地。這個父親在現在的一些朋友眼裡也不過一個loser而已。他沒有辦法養活四個孩子,就把最大的女兒送給了妻子剛結婚的妹妹。三女兒送給了一個家裡經濟條件很好的幹部。而幾個月大的四女兒送給了一個船工。只留下了一個六歲大的兒子。雖然孩子都送了,這個父親還是很惦記,在知道自己也得了當時的不治之症肺結核後,他很想去看看自己的幾個孩子。大女兒他覺得很放心,因為是在自己的親戚家,小女兒早已不知道跟隨船工到什麽地方去了。唯一能找到的就自己三女兒了。他去看到這家人對孩子特別好,在當時,也就是五十年代的時候,這家人還給孩子找了保姆,家裡還有浴缸,女兒也穿得很漂亮。這個父親非常滿意,就想回去了。但孩子卻不願意,雖然當時這個孩子只有五歲,但她還是想回自己的家。父親怎樣勸都不行,只好把這個孩子背回來了。沒有多久,這個父親就病死了。剩下兩個可憐的孩子沒有人要,只好自己種地,加上村裡的一些照顧勉強度日。做大姐的把自己的零花錢省下來,一放假就來照看兩個弟妹。就這樣三個孩子都長大了,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在四妹上高中的時候,她自己找到了自己的姐姐和兄長,回到了這個家庭。現在,這個家庭就徹底完整了。從此以後,這四個孩子互相幫助,直到他們都成家立業,直到現在他們的孩子都成家並都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曾問過這家的三女兒後不後悔當時回來了,後來的日子過得這樣苦?她說:她從來沒有後悔過,同自己的親人呆在一起,不覺得苦。我又問這家的四女兒,為什麽想到要找回家來,難道自己的養父母對她不好?她說不是的,有些血緣上的東西,是養父母所不能給的。誰都想知道自己的根在哪裡,這是很自然的想法。她還告訴我說:“你都不知道,當我看到一個同自己長得很象的人站在自己面前是一種怎樣的激動。”
另一個例子說的是一個小女孩從生下來就送了人。這家的人送掉她是因為這是一個在當時不名譽的事情。這個孩子的養父母沒有自己的孩子,他們很愛她。但是,這個孩子的養父母家同孩子的親生父親的親戚家離得很近。從這個孩子知道以後開始,這家的老奶奶,也就是這個孩子親生父親的奶奶每年過生日,她都會來的。平時她也經常來看自己的祖祖,為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沒有人敢認她,因為她親生的奶奶知道了會很不高興。我從很小就知道她的故事,知道她是我們家的孩子,是我的一個親人。所以當我看到她的時候,是我奶奶的八十大壽。她來了,帶來了自己的禮物,但沒有人敢讓她坐一坐。我拍拍自己身邊的凳子,讓她坐到我的身邊來。當時就有些親戚說這個孩子來是為了要我們的東西,他們告誡我說:“千萬不可以對她太好。”可是我不,我覺得她就是我家的人,為什麽我不能對她好?在那一段時間裡,我們常在一塊兒玩。我走了以後,我們經常通信。她告訴我她對自己養父母的感激,也說了自己對親生父母的想念。再過了一段時間,我沒有再收到她的信,但作為一個中學生的我,不知道該到哪裡去問她的消息。又過了幾個星期,她的養父居然找到我家來了,原來她不見了。她留了一封信給她的養父母,說她找她的親生母親去了。這個父親是看到我給他寫的信才來找我的。他對我一遍遍地說起他對這個女兒有多好,這個女兒對他又多重要。但我不知道該怎樣說。我也不知道她的親生母親在哪裡。雖然她曾經問起過,到我確實也告訴過她我不知道。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了她的消息。不知道她有沒有找到她的親生母親,甚至不知道她究竟還在不在人世。
想起這個故事的時候,我總是很心痛。小時候,我覺得自己的父母對自己不是很好,我搞不明白為什麽這個孩子要離開家去找一個自己從來沒有見過面的人,只是因為她是自己的母親。直到我長大以後,向第一個故事中的人問這些問題的時候,她們對我說,我想你很難了解,因為你沒有這樣的經歷,不知道血緣的東西對一個人的重要性。我在這裡沒有誇大一丁點兒的事實,如果有人認為一個故事只是個案,那我不知道這兩個故事代表什麽?兩個個案?或者說我運氣不好,碰到的都是一些特殊的例子?
看到一些同胞的回帖我很難過,一切的判斷標準都是一個字:錢。有錢的家庭仿佛就比別人更有擁有一個孩子的養育權。對一個孩子好不好,是否也是一個“錢”字。好像願意為一個孩子花幾十萬打官司的人就是真正愛孩子的人。無論別人怎樣地替貝克家說話,只要看到這家人如何不遺餘力地隔開賀梅同她親生父母的聯繫,我就不相信他們說的話!我只想再一次地說:這是非常殘酷的一件事情。當然,有些人也會說:賀梅的父母不也是放棄她在先嗎?是的,我承認這一點上他們做得不夠好,但想請問問你們在座的各位,是不是也在同孩子的相處中沒有錯誤?記得一個美國的電影裡有個情節:一個離了婚的母親,總對前夫的現任妻子對待自己的孩子的方法不滿意,甚至還打算上法庭去要回對這個孩子的監護權。但後來發生的一些事情讓她認識到自己太過分。因為當她檢視自己的時候發現,自己以前在看護孩子方面也出了很多的錯。
我覺得我們的一些同胞很冷酷,他們好像一個個高高在上的法官,對自己的同胞沒有絲毫的同情憐憫之心。記得一個帖子說:看了這個案子,就覺得賀是個loser。我想請問:你覺得你自己是什麽,成功者?誰封的?你自己!至少我在看到賀少強和羅秦這麽多年,在這樣困難的情況下還要為要回自己的孩子而努力的時候,我就不認為他們是loser。當然,一些人會說:他們要回孩子是別有用心。我想只有我們的一些中國人才會這樣來猜測自己的同胞。為什麽一些中國人想別人的時候總不肯往好的方面想?你們不覺得自己的思想也是有問題的嗎?也有一些人說他們犯的錯誤太大了。我不知道你犯過的錯誤比他們小多少,只是你運氣好沒有碰到這樣的官司而已。請千萬不要為自己的好運氣兒洋洋得意。
我知道我這篇帖子會引來磚頭無數,但我不害怕。如果有一個人看到這篇帖子以後,能夠冷靜地真正地考慮一下小賀梅的處境,我覺得我的目的就達到了。有時候,我們需要的只是愛,真正的、沒有一點私心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