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春種秋收傳宗接代,延續至今的生活方式已經許多年,其實仍然沒有多大改變(春種秋收不過改變成讀書找工作賺錢養家而已。)也是我們這輩子就這麼海過來的生活方式,孩子們好像也沒有多大改變啊,最多不過語言和戀愛種群有點改變而已,我們通二種語言以上,交流並不成問題。價值觀和生存關係的少量改變也沒有啥影響。
孩子們小時候,父母就是他們的榜樣,孩子們的思維方式和道德評判,生活習慣和家庭倫理等等,需要父母孜孜不倦的日積月累的指導和榜樣影響,如果不合格的父母,不良生活方式很難使孩子人格健全。
愛孩子的父母首先:必須教會孩子們游泳——一輩子不會擔心他們意外落在水裡;必須教會孩子們滑雪溜旱冰騎自行車——一輩子會掌握平衡;必須教會孩子們武術格鬥和知難而退——一輩子可以幫助解決暫時危機;還要讓孩子們學習野外生存應對自然災難自救救人即時逃生;有機會還要教孩子們開車駕船開飛機飛行翼跳降落傘......生活中時時處處要注意使自己避開危險。
但是,父母只能掌握生活的大原則,孩子慢慢成長,會有自己的生活和空間環境。生活是他們自己的事。他們會慢慢學習生存技能,慢慢學會如何與人相處。這需要有一個適應、反覆、修正、再適應的過程。
長大了的孩子們也需要不斷面對新世界,很多是我們都沒有面對過的機會和困難,不同的環境和條件。父母要推動和鼓勵、支持和關注孩子們去實踐去闖蕩去探索,要相信孩子的判斷力和處理事情的能力,從幼稚到成熟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就是生活實踐,讓孩子們自己去找到果子品嘗人生。
父母可能總是希望把自己的經驗和教訓儘量傳授給孩子,讓孩子人生順利走捷徑快速成功,許多越俎代庖。問過一些美國朋友,他們的宗教信仰其實是父母的跟屁蟲,自己的信仰認識有了改變,成年之後便不去教堂。誰能說這樣就做得絕對好呢?
我們自己可能做不到對人生的認識盡善盡美,就不能苛求孩子們必須跟着去做。我們不要總自以為是地施加各種各樣的影響,也許限制了孩子們的自我意識、限制了他們在生活中社會中闖蕩的能力、限制了孩子追求自我的權利和選擇信仰的權利和個人隱私等。
還要注意:孩子有可能競爭中或者在社會中失敗落後,需要教育失敗後的孩子們仍然不能放棄努力,緩解失敗者的心理壓力,讓他們“退後一步自然寬”。人生不是永遠處於頂尖位置才是最好的,說不定普通人平常地位一般收入平均生存標準,會做小事的人也會成就大事,他們也許能夠獲得更順利的長期生命。
嘿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