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第一”和“好母親”不矛盾,但是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一個方面照顧多了,另一個方面就會少些。我的父母對我們就比較冷漠(或者說是母親比較冷漠),他們很少和我們談心,他們整天忙“工作”。能和他們正兒八經的聊天兒大概是在我和弟弟成年之後,因為他們忙,因為他們對他們工作的“熱情和努力”,我小時候總覺得他們不是很愛我們,因為我們的任何需求永遠是排在後面的。儘管物質上的滿足還可以。(不過這也許是很多那個時代中國家長的“通病”),所以到我能自己作主的時候,幾乎我的一切事情都是我自己在做,考高中應該考什麼高中,大學應該選什麼專業,到出國,到所有女孩子的一切事情,我都自己去處理,媽媽常常頗自豪的說我有多麼獨立,是的,我很獨立,但是我心中有苦,我沒有人去述說,我只是拼命的去撐着,在我最絕望,最艱難的時候,我依舊是自己撐着,如果是真的撐不住了,我當時的想法是我寧願死也不會去求助父母的幫忙。因為我已不大相信他們以往給我的“那些愛”能讓他們給我什麼幫助,或許我鑽牛角尖,不過我真是對父母的“冷漠”很寒心,很無奈。任何時候我都沒有想過他們會是我度不過去難關的最後的庇護所。我實在是一個很敏感的人。(我有點不孝,不該這麼評論自己的父母)
所以我自己有了孩子以後,我就告訴自己不能象我父母一樣。我愛孩子我就要告訴她們,我要讓她們時時都感受到我對她們的愛,她們在和我說任何事情的時候我都注意去傾聽,實在當時沒時間聽我會在以後找時間和她們再聊。我還對她們說,無論她們長到多大,她們有什麼難題,有什麼問題,媽媽這裡永遠對她們開放。我經常Hug兩個孩子,無論是大的還是小的,有些時候身體上的接觸能讓彼此都精神愉快,這不單單戀人之間才有的,父母和孩子之間有時也需要。尤其是對比較敏感的孩子。(多抱抱孩子讓她們知道你愛她們是大女兒在上小學一年級時教我的)。我不知道我這樣的教育是否會影響她們將來的獨立,我也不知道我的做法是不是矯枉過正,不過我已經很清晰地告訴女兒們媽媽有多愛她們,我從她們每日的行動也知道她們是了解了媽媽對她們的愛,我希望這種理解,這種愛一直持續下去。我是不是個好母親不由我說,要以後由我的孩子來評價,至於我的工作,我每天上班,也就是一個在北美的幸福的打工者。算是對工作的熱情和努力嗎?我不知道,只是上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