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遭人告發,現在的北美華人,是輕易不敢在外管教子女的。可是甭以為回家關起門來,你就可以抖出中國人做父母的威嚴,放膽教訓“自個身上的肉”了,你那已經美國化了的子女,說不定就做了你的原告,未成年子女對“家庭暴君”的控訴,比外人更具殺傷力,那你就等着受用那些吃不盡的官司、吃不盡的苦頭吧。
一向以重教育、善教育而受世人敬重的華人父母,面對北美已經走向偏執的兒童保護司法,好多人都不知如何教育子女了。
今年5月的一天,家住紐約州的一中國北方李姓移民(不願透露名字)這樣對兒子說:“你小子再不聽話,老子我就揍你。”12歲的兒子就給老爹上起了美國法律課:“你敢!在美國打孩子是要坐牢的。”做父親的說:“嘿!你小子屁股還不會擦呢,居然教訓起老爹來了。樹不剪不成材,兒不打不成器,你小子不聽話就該打。”兒子自恃法律護身,豈肯向嚴父示弱:“你敢打,我就打‘911’報警!”黃毛小兒竟敢如此叫板老爹,怎不讓做父親的怒上心頭:“小兔崽子,老子今天就打你了。”一把揪過兒子,朝他屁股上狠狠拍了一掌。兒子知道怎麼收拾老爹,掙脫老爹就去打電話。做父親的以為兒子是在嚇唬他,也就沒去阻擋。直到警車呼嘯而來,做父親的還不敢相信兒子真的把他告了。他被警察帶走,在班房裡蹲了一夜。回到家看見兒子就眼紅,可兒子警告他:“你再動手,我還打‘911’。”這次他被兒子震住了,當然不敢再動手,甚至連口頭教訓都不敢過分嚴厲了。於是,“911”成了兒子的震父之寶,老爹稍有怒意,兒子就以報警威脅。可是,那次他還是把兒子給打了,兒子又一次把他送進班房。因有前科,他被關進監獄一個多月。夫人請了律師交了保釋金才把他接出來。出來了卻不能回家,法律要保護他的兒子,法律不許他接近兒子。只要他一接近兒子,警察就可立即將他拘捕。有家難回,他只好在朋友家寄住。一次他和朋友去超市購物,迎頭碰上了兒子,他就像撞上了大狗熊一樣,撒腿就往超市外面跑。朋友追出去問他:“犯什麼病了?跑什麼?”他問朋友:“我現在離超市有500英尺了嗎?”朋友說:“一千英尺都有了。”他這才停下來說:“警察說我不得進入離孩子500英尺以內的區域,否則就抓捕我。”朋友說:“原來如此!兒子見不得,可夫妻倆總不能長期分居吧?”他不好意思地說:“我和老婆只能在外面打游擊,好像我們倆是一對野鴛鴦似的。”
周先生?他不願透露名字?他是從來不打孩子的,可照樣被女兒送進了牢獄。15歲的女兒自打交了一些男朋友,就經常徹夜不歸。做父母的豈能坐視不管,等他們把中外古今所有的道理都講爛了的時候,覺得自己是無力調教女兒了,就帶着女兒去兒童保護組織求援。兒童保護組織不但沒幫夫妻倆管教女兒,反倒把女兒信口編造的遭父母虐待的謊言視為至寶,轉而向法院對這對中國夫婦提出起訴。法院更是重視這樁虐待子女案,專門為夫妻倆成立了兩個專案。女兒從此被法律保護起來,親生骨肉再也不得相見。做父親的比做母親的承擔了更多更重的罪名,坐了大牢,丟了電腦公司的高薪。出獄後,做父親的還被規定必須定期到“心理輔導中心”接受教育。這時候,被法律保護着的女兒,卻又犯了販毒罪,遭到起訴。夫妻倆傷心至極,困惑至極:中國式教育為何遭遇這樣的尷尬?北美的兒童保護法是否走得太偏了?
類似的案例在美國、加拿大還有很多。眾多的華人和了解案情的法律界人士都有一個共識:華人的管教傳統,造就了大批優秀兒女,但應矯正其太過嚴格、太過專橫的一面。美、加的兒童保護法律,體現出社會保護弱勢群體的文明氣息,但不可太偏執。兒童最好的保護傘還是父母,還是家庭。(今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