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10年共患难才到长沙闹离婚 法院驳回
湖南频道 ( 2008-09-11 08:36:12 ) 作者: 夏雄 赵昂 刘悦洋 雷昕 稿件来源: 三湘都市报
美国10年:他们“二次结婚”,同甘共苦,7年讨回女儿抚养权
长沙1年:“经常吵闹,性格不和,感情破裂”
留美10年共患难,才到长沙闹离婚
一审判决:驳回起诉,他没提供结婚证明
据三湘都市报9月10日报道 他是湖南某大学教师,留美博士,而她是一名没有学历的家庭妇女。在美国孟菲斯,这对患难夫妻10年间经历了性骚扰和争夺孩子抚养权两场官司。
让人叹息的是,他们从孟菲斯回到长沙后,他却因“性格不合”向法庭起诉妻子,要求离婚。
【两次结婚】博士遇上无学历爱人
都说爱情能够跨越时空,在他们身上有充分体现。李晴(化名)嫁给刘强(化名)的时候正好30岁,关于他们的婚姻,国内外媒体都有广泛的报道。李晴曾说,因为缘分、爱情,也因为“距离”,他们才走到一起。
在媒体的报道中,满腹才华的刘强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因此,他将自己的择偶标准定为“不要学历”。经朋友牵线,1997年,远在美国孟菲斯市的刘强与重庆的李晴结识,并走到一起。1998年,他们在重庆登记结婚后赴美。1999年,又在美国重新登记结婚。
“刘攻读学位,兼了一份学校工作,而我也在外面打工,生活过得很艰苦,可是我觉得很开心。”李晴这样向记者回忆,她的三个小孩,如今一个在读幼儿园,另外两个已经上了小学。
这样的爱情经历,艰辛中充满浪漫。
【美国往事】7年官司夺回孩子抚养权
1999年1月,他们的第一个孩子LINDA出世,因为是早产,必须剖腹产。面临“保大人还是保小孩”的选择时,李晴选择的是小孩。“期间,丈夫被无端卷入一场性骚扰纠纷,同时又被辞了工作,但我相信他,不离不弃。”李晴说。
性骚扰风波还未完全平息,两人又被另一场官司忙得焦头烂额。
为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两人按照美国的做法,从1999年2月起将女儿寄养于当地一居民家中,寄养期为3个月。没想到,寄养期过后,对方却以种种理由拒绝交还小孩。为了夺回抚养权,李晴和刘强开始进行法律诉讼,官司一打就是整整7年,在整个美国社会引起很大的震动。
“我们过了7年噩梦般的日子。”李晴说,“经历了这样的患难,我们也体会了夫妻感情的真挚。”
官司最终胜诉后,两人决定转换生活环境,于2007年返回中国,刘强在湖南一所大学找到一个教授的职位,而李晴也在该校工作。生活终于安定了下来。
【起诉离婚】“孩子出生后,感情破裂”
关于他们的离婚官司,所有关注他们的朋友都会大吃一惊。提出离婚的是丈夫刘强。
今年6月10日,刘强向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与李晴解除婚姻关系。因为“两人性格不合,尤其是孩子出生以后,经常吵闹,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且双方学识、生活环境不同,已无和好的可能。”刘同时诉求,3个小孩由其抚养,李支付抚养费10万元。
而对此,李表示无法认同,“夫妻争吵有,但是真正的原因是他一些行为存在过错。”
对于父母的离婚纠纷,3个年幼的小孩暂时还没有太多的理解,但他们对记者说,经常看不到爸爸,很想他。
代理此案的被告律师李健说,他们的结婚地有两个,中国重庆和美国孟菲斯,但是两次结婚,法律上面都存在一定的瑕疵,因此离婚诉求在中国可能无法得到允许。
【一审判决】国外结婚事实无法确认
此案一审之后,8月下旬,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判决。法院认为,虽然原被告双方对婚姻事实予以认同,但因本案件涉及身份关系的变更之诉,提起离婚诉求的原告仍应提供相关证据对婚姻关系的事实予以确认,在本案中原告提供的美国结婚证书,系在国外形成,依法应经美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驻美国使领馆予以确认证方可采用。
对此原告不能举证,因此在美国的结婚事实不能确认。至于其在重庆的结婚事实,原告也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因此双方存在的婚姻关系,没有提供证据证实,其提起的离婚诉讼亦因此缺乏具体的事实。故驳回原告刘强的起诉。(编辑 李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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