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觉得:
如果父母慈,子女就应该孝。
如果父母不慈 (如果我们不神话父母的爱,确实有不太爱或不爱子女的父母)子女就可以选择不太孝,不孝或者孝。如果父母不慈的子女依然选择孝,是这子女自身道德高尚。如果父母不慈的子女选择不太孝或不孝,这是这子女的权利,并不是他道德不高尚。
这样也会鞭策作父母的不要虐待子女。同时,这样也会鞭策有父母爱的子女不要虐待父母。
这样是不是比只强调孝或只强调爱更公平,更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