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把“孝敬”当还债啦! |
送交者: 胖羊羊他妈 2005年12月13日14:14:10 于 [海 二 代] 发送悄悄话 |
新时代 “孝敬”也应该有新定义啦。就如同如今我们的子女不可以被视为是我们的财产一样,“孝敬”也不该还定义为“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答”。 父母养育小孩儿是义务,是责任,不是施恩。父母爱子女,尊重子女,和子女bond 得好,子女成年后,虽然离开家,心里不会失掉对父母的爱。但任何爱都要通过一些方式表现出来,别人才能感受到。当今的“孝敬”应该是子女注意以老人乐于接受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爱。 〉胖羊他妈爸要是给令堂大人热粥,温度高了,可以考虑“出之”; 老丈人和女婿之间通常没有 bond:几年前还是陌路人么。可是女婿爱老丈人的女儿,对老丈人的关心照顾一多半是基于对自己爱人的爱护。如果不是有意识的 漠视或abuse老人,偶尔出错,怎能“出之”? 象周曾参这个烂人,自己不去给母亲蒸梨,他老婆替他干活,出了点小差错,就和老婆闹离婚。在现代,这号人只配打光棍! Baby 毫无自理能力,完全依赖父母。面对这100%的信赖与依靠,做父母的如果 careless,绝对该罚!严重者“出之”-- 剥夺抚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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